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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重生70,我在东北带乡亲们赶山致富 第101章 密林猎狼

第101章 密林猎狼

    赵铭並非忽悠唐高雄,猞猁肉算不上什么极致美味。
    烹飪得当也只是別有风味,它的价值核心,全在“难得”二字上。
    眼前这只五六十斤的大猞猁,看著壮实,去头去爪、剥皮去尾后就所剩无几。
    猞猁肉自带浓重的腥膻味,还混著一股酸味,得反覆焯水才能去净异味。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最终能下锅的肉,也就十来斤,纯属吃个稀罕。
    赵铭跟两人说道:“再过几十年,猞猁就得被保护起来,到时候碰都不能碰,更別说吃了。”
    他顿了顿,又打消唐高雄的念头:“別想著当场烤,篝火烤就算刷满大酱,那股怪味也去不掉,根本没法入口,纯粹浪费食材。”
    赵铭早有规划,要把猞猁肉带回家精心烹製,才能吃出真正的滋味,也彻底断了唐高雄当场烤食的想法。
    在山里安稳过了一夜,日头完全升起后,赵铭哥仨领著猎犬,直奔狼群狩猎场。
    之前买家给的猞猁坐標精准无误,让三人彻底信任了买家提供的所有位置信息,赶路时也少了几分顾虑。
    路上,唐高雄突然开口:“咱们把那熊头也卖给买家唄。”
    他解释道:“熊头在那些法事场景里,用处比猞猁头、狼头还大,普通意义上的功效更高,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刘啸化和赵铭都没异议,回程本就要拖运不少猎物,多带一个熊头不算啥。
    三人一拍即合,敲定了把熊头一起卖给买家的计划。
    后晌午时分,三人抵达了狼群领地边缘。
    他们先找了处背风的地方歇脚,填饱肚子,又把三条猎犬餵到半饱,正式进入狩猎准备模式。
    谈及狼群,三人都十分客观。
    狼群確实狡猾,分工协作能力强,被后世有些人神化,在野牲口里算是难缠的角色。
    但这种难缠有明確的条件限制,只在“深夜被偷袭”“猎人没有枪械”这两种情况下,才会对人造成威胁。
    一旦脱离这两个条件,狩猎狼群的难度就会大减。
    赵铭信心十足:“有枪有狗的猎人,才是深山老林里最难缠的存在。”
    尤其在事先知晓狼群位置的前提下,只要火力够猛、枪法够准,他们三个人,足以毁掉一个占据广阔狩猎场的狼群。
    野牲口终究不是战场士兵,枪声的巨大响动、同伴的突然死亡,都会让剩下的狼四散而逃,甚至彻底放弃这片繁衍生息的狩猎场。
    而且三人加三条猎犬,对狼十分熟悉,之前也多次遭遇过狼群,早就摸清了供销社收购狼皮筒子的行情,心里有底得很。
    就在三人准备深入领地时,突然发现了狼群的踪跡。
    此刻狼群正处於狩猎后的进食状態,一群马鹿被它们赶散,两头母鹿成了战利品,倒在向阳坡上被狼撕咬啃食。
    三人暗自庆幸运气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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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在狼群狩猎过程中撞见,它们会分散开来,很难集中猎杀。
    而眼下狼群因进食聚集在一起,正是最佳的射击时机。
    赵铭赶紧按住躁动的猎犬,示意两人压低身形。
    哥仨猫著腰,从向阳坡侧面的树林斜插靠近。
    坡上瀰漫著马鹿的血腥味和狼的腥臊味,成了天然的掩护,大大降低了被狼群发现的机率。
    眼前的狼群约莫有十五六头,规模属於中等水平。
    三人猜测,或许有刚產崽的母狼留在洞穴里,没跟著出来觅食。
    山林自有法则限制著狼群的数量,种群越大,需要的食物和狩猎场就越多,而且狼並非这片林子食物链的顶端,自然无法无限制繁衍。
    三人悄悄潜伏到距离狼群近四十米的地方,这个距离下,进食的狼群近乎静止,目標清晰。
    赵铭端著五六半步枪,瞄准了蹲坐在坡地中央的头狼。
    后晌午的阳光洒在头狼身上,它的皮毛像是镀了一层金粉,格外扎眼。
    赵铭有十足的把握,这个距离能枪枪爆头。
    他的目標是头狼的脑袋——头狼体型最大、脑袋也最大,卖给买家能更值钱。
    赵铭刻意瞄准要害,扣动了扳机。
    枪响的瞬间,头狼的脖颈爆开一团血花,7.62毫米的子弹直接撕裂了它半拉脖子。
    头狼连哀鸣的机会都没有,重重倒地,四肢胡乱扒拉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几乎在同一时间,唐高雄和刘啸化也扣动了扳机,两人选中的目標均被直接爆头。
    清脆的枪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也彻底打乱了狼群的进食状態。
    剩下的狼瞬间陷入慌乱,四处逃窜。
    三人没有停手,持续开枪,秉持著“能打多少打多少”的原则。
    在他们看来,多打一头狼,后续被狼群祸害的路人、猎户就会少一些。
    但因身处密林,视野受限,部分狼顺著坡地衝进了下方的密林深处,导致射击成果受到了一定影响。
    最终清点收穫,三人一共打到了八只狼。
    这个数量,对普通猎人而言已是满载而归,但对赵铭哥仨来说,只能算发挥一般。
    至於那两头被狼啃食得不成样子的母鹿,因这次进山收穫颇丰,三人便直接放弃了,没再浪费时间处理。
    接下来,三人开始处理狼的尸体。
    先用斧头砍下头狼的脑袋,单独收好留著卖给买家,再按部就班地为其他狼放血、清膛、扒狼皮筒子。
    整套流程忙活完,天还没完全黑,时间足够三人找一处背风的地方安营扎寨,准备过夜。
    此次收穫十分可观:八条完整的狼皮筒子、精挑细选的百十斤狼肉,再加上之前的猞猁、熊瞎子相关收穫,即便不算买家给的一千块,也足以让三人满心欢喜。
    而且他们还在狼群狩猎区域內,安全性反而更高——受枪声和同伴死亡的影响,剩下的狼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不敢再回来。
    连著几天吃鹿肉、熊肉、狼肉这些野味,三个精壮小伙个个满面红光,气血旺盛。
    围坐在篝火旁,三人开始规划后续事宜。
    赵铭心里盘算著,等出山回家,找个合適的理由把李芷花接回去,好好过些日子。
    唐高雄和刘啸化的计划则简单得多,先去县城供销社卖掉所有猎物,再买些女人喜欢的小物件,然后就去蔡玲玲家。
    唐高雄凑到赵铭身边,邀约道:“铭子,要不你跟著俺俩一块算逑,在县城好好住两天再回去。”
    赵铭摆了摆手,直接拒绝:“我不管你俩,你俩也別拉扯我,我得先回家。”
    唐高雄也不勉强,转而跟刘啸化閒聊起蔡玲玲,笑著感慨:“那蔡玲玲嗓门是真不小,不愧是教音乐的,我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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