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瞎子轰然倒地的林间,空气里瀰漫著浓重的血腥味和火药味。
唐高雄扶著树干,腿肚子还在不受控制地打颤。
刚才生死一线的画面在脑子里反覆闪回——那股熊瞎子扑来的腥风、斧背砸中皮肉的闷响,还有子弹穿透骨头的脆声,每一幕都让他心头髮紧。
他方才的沉著反击,全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应激反应,並非刻意谋划。
此刻缓过劲来,只剩深入骨髓的后怕,连抬手擦汗的动作都带著颤。
赵铭和刘啸化也好不到哪儿去,说话时声音发飘,明显带著未散的惊悸。
赵铭上过南边战场,见惯了枪林弹雨,可也自认在那不到一秒的瞬间,压根没法冷静执行任何预设方案。
心臟时隔好几分钟,依旧砰砰狂跳,撞得胸口发疼。
三人都清楚,猛兽的可怕就在於能顷刻夺人性命。
事后再怎么復盘应对方法,都毫无实际意义,生死关头的反应全凭本能。
刚才只要唐高雄有一丝迟疑,或是选择转身逃跑,又或是熊瞎子再逼近半尺,此刻倒在地上的,就会是他。
唐高雄突然猛地踹向熊瞎子的尸体,不顾手脚颤抖、双腿发软,一脚接一脚地狠踹,嘴里反覆咒骂著:“操你娘的!敢偷袭老子!让你装人招手!让你他娘的尾隨!”赵铭和刘啸化就站在一旁,静静看著他发泄,没有半句劝阻。
他们懂,这是死里逃生后,最直接的恐惧释放,憋在心里只会出问题。
常人遇此险境,要么逃避远离,要么像刘啸化上次那样留下心理病根。
可唐高雄的恐惧,却尽数转化成了玩命式的癲狂。
踹了十几脚,他仍觉得不解气,瞥见不远处甩飞的斧子,眼睛一红,弯腰拎起来就吼:“我剁了你这畜生的头!”说著,斧头就朝著熊瞎子的脖颈哐哐猛砍,一下比一下用力。
直到浑身力气耗尽,才踉蹌著靠坐在粗大树根上,如拉风箱般大口喘气,胸口剧烈起伏。
花妞、虎头和大老黑围在一旁,眼神里满是茫然。
它们摸不清主人的意图,见唐高雄一个劲攻击死透的猎物,时不时抬头瞅瞅赵铭,又看看唐高雄。
疑惑是不是要跟著叫唤助威,却又不敢轻易出声,只能耷拉著尾巴在原地打转。
等唐高雄气息渐稳,赵铭和刘啸化才走过去,蹲下身开始处理熊瞎子的尸体。
全程没有过多言语,只有刀具划过皮肉的声响,三人配合得极为默契,像是早已演练过无数次。
他们先小心翼翼地取出熊胆,用乾净的布擦乾,繫紧后单独放进一个小布包。
这是熊身上最金贵的东西,比熊肉值钱多了。
接著清理肠子和其他內臟,翻看著熊的腹腔,能明显看出它刚结束冬眠。
体內脂肪消耗巨大,熊肉成色远不如隆冬时节猎获的那般肥厚,大多是瘦柴肉。
赵铭特意把熊瞎子的胃囊单独摘出来,仔细清理乾净。
虽说胃囊里空无一物,他却坚持要带回去。
原因很简单,野猪、熊瞎子这类杂食性野牲口的胃囊,在药匣子眼里就是“百宝袋”。
经炮製处理后,是治疗胃病的上好药材。
而且三人向来有规矩,打到这类猎物,必带胃囊回去,要么给药匣子入药,要么留著备用。
花妞三个见內臟被丟在一旁,立马围上去撕咬。
没多久就吃得肚子滚圆,趴在雪地上舔爪子。
按照山林里的规矩,赵铭把清理乾净的肠子掛在旁边的树杈上。
算是敬给山神爷的供品,感谢山神庇佑他们死里逃生,又赐予猎物。
眼下最棘手的问题,是熊肉的携带与保存。
熊瞎子体型庞大,可刚冬眠结束瘦骨嶙峋。
剥去皮、剁下熊掌、拆出大骨后,剩余的好肉也就二百来斤出头。
带著这么多肉赶路,既笨重又影响后续猎杀狼群,可丟在这里又实在可惜。
“要不这样,”唐高雄歇够了,智商渐渐回归,开口提议,“咱们把熊掌剁下来单独收好,剩下的熊肉找个地方埋进雪窝子,等猎完狼,绕回这儿再取。无非就是在老林子里多住一晚,不算啥代价。”赵铭和刘啸化一听,顿时豁然开朗。
进山出山的路线本就是勺子形状,主路相同,但从猞猁地盘到狼群狩猎场,再到出山,无需走回头路,折返取肉完全可行。
两人瞬间没了刚才的压抑,重新变得乐呵呵的,开始相互调侃。
刘啸化笑唐高雄刚才腿软得像踩了棉花,唐高雄则懟他开枪时手都没抖,倒像是练过无数回。
死里逃生的阴霾,渐渐在玩笑中消散。
他们又仔细打量著熊瞎子的皮毛,虽说不如隆冬时节的厚实油亮,但也还算周正。
远胜於积雪消融后、野牲口皮毛稀疏疤癩时的品相。
春季野牲口因营养不足,皮毛质量最差,价格也最低,这张熊皮带回屯子,仍能卖个好价钱。
商议定了,三人就找了处背阳的洼地,把熊肉砍成大块,仔细埋进雪窝子深处。
又在旁边插了两根粗壮的树枝做標记,確保后续折返时能一眼找到。
为了避免野牲口闻到气味前来覬覦,他们还特意换了个地方安营扎寨。
刚才休息和处理猎物的地方,留著浓烈的人类和血腥味,离藏肉处太近,二百来斤熊肉很可能会被其他猛兽叼走。
忙活完这一切,已是下午四五点钟,天渐渐擦黑。
三人索性决定不再赶路,就在新找的地方挖雪窝子过夜。
烤火时,赵铭算了笔帐:这熊肉虽说瘦、没油水,可拉出山送到供销社,少说也能卖到两块多一斤,二百来斤就是五百多块钱。
要知道,郑万山排长每月工资也就三四十块,这笔钱相当於他一年多的收入,绝不能白白遗失在老林子里。
唐高雄把之前剁下来的熊瞎子脑袋抱了过来,非要和熊肉一起埋进雪堆。
赵铭和刘啸化没反对,心里却满是疑惑,猜不透他留著熊头的用意,可也没多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既然他想留著,便隨他。
至於那只猞猁,三人一致决定隨身带著。
猞猁比熊肉金贵得多,皮毛和肉都值钱,隨身保管更稳妥,能避免遗失或被野牲口破坏。
晚饭,三人割了块新鲜的熊肉,切成大块架在篝火上炙烤。
赵铭刷上自己特製的大酱,滋滋的油花溅起,浓郁的肉香混著酱香瀰漫开来。
两人吃得满口生津,都直呼这是老林子里的美味天花板,再没比这更过癮的吃食了。
唐高雄啃著熊肉,突然想起旁边的猞猁,嚷嚷著要割块猞猁肉烤来尝尝。
赵铭却一口回绝:“別瞎造!猞猁肉是蒜瓣肉,跟普通野味不一样,烤著吃纯属浪费。带回家好好整治,要么红烧,要么清燉,才能吃出真正的滋味。”
第100章 脑袋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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