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宋,我的徒弟是李清照 作者:佚名
第47章 李清照:想不到新法竟如此抽象。
王安石所倡“天人不相干”之论,若置於讖纬盛行、天人感应之说深入骨髓的汉世,抑或是门阀尚存、佛道思想交织的唐时,不要说能登庙堂达天听,恐怕早在党爭倾轧之中,便已身首异处,沦为异端邪说。
然在当今大宋,他非但得以善终,更曾执掌权柄,推行那波及深远、影响北宋此后百载国运的新政。
此亦为赵宋一朝最令人心折之处。
它是华夏士大夫首次试图系统性地挣脱“天人感应”与“封建迷信”的桎梏,以理性精神直面世间治理的朝代。
而后世元、明,虽或有零星反思却再无此般规模与气魄,尤其明末些许思想萌芽,亦终为异族铁蹄与高压政术所摧折。
至於清末,那时候就不是反思不反思的问题了。
王安石之学,在东旭眼中固然疏漏颇多。但李清照这般宋人看来,其敢於疑古、勇於任事、力图以“人”代“天”的精神,无异於暗夜中的炬火,照亮了他们求知求变的路径。
但今日,东旭要引领李清照剖析的,並非荆公新学之光华,而是其新政中最为人詬病,亦是实际施行中弊端最显的两项——《青苗》与《保甲》。
书厅內,东旭不仅寻来了淮南、两浙等路的部分地方志乘,更摊开了数捲纸张泛黄、字跡密麻的奏章副本。
这些皆是当年朝堂围绕新法激烈论战的珍贵记录,其中关於青苗、保甲的条陈与驳议尤显醒目。
“清照,前时所授『以墨治儒』之法,强调『本、原、用』三表,注重『亲、闻、说』之实证。今日,我们便以此法,来勘验我朝这两项最终堪称败笔的改制。”东旭声音平静,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审慎。
李清照压下心头的震撼与些许茫然。
大臣奏章流布於世,倒非奇事,本朝邸报之制便是一种通传。只是这邸报,近乎朝廷的“议政纪要”,录载君王諭旨与重臣奏对,颁行各级官署,意在使天下官僚领会中枢精神。
其对接者乃官非民,於市井乡野的影响,尚不及州县衙门前的一张安民告示。
真正令她心潮难平的是,师傅所传授的这套看似玄远的治学方法,竟真能与当下大宋最为核心、最为激烈的政爭实务一一对应,仿佛手持一把无形钥匙,欲要开启尘封的政事堂秘辛。
东旭移步至那幅巨大的大宋疆域图前,手指轻点图纸,问道:“上回我们论及,《诗经》於孔子之世,其核心功用之一,便是確保诸邦国往来,信息通达,彼此理解无碍。是也不是?”
“是,弟子记得。”李清照敛衽应答。
“那么,放眼当下,我大宋诸多『郡县』,欲使朝廷政令上通下达,地方民情反馈中枢,其所倚仗的『诗歌』又是什么?”东旭目光炯炯,引导著她。
李清照略一思索,答道:“师傅之意,莫非是……邸报?”
“然也。”东旭頷首,隨即从案几上拣出几份涉及“青苗法”论战的奏章副本递与她,说道:“你且细看,旧党诸公攻訐青苗法之言论中,对於胥吏藉此法贪腐营私的指摘,虽亦有之,却並非其攻击最力之处。”
李清照接过凝神细读。这些文字,或引经据典,或直陈时弊,言辞激烈。她逐字推敲,果然发现相较於指责青苗法本身设计之弊,或言其强制摊派之害,对於执行官吏从中舞弊盘剥百姓的具体指控,虽非绝无,但確实不占邸报主流。
她抬头,语气带著確认后的讶异:“確如师傅所言,奏章之中,论及吏治腐败致使青苗法走样,其笔墨远少於批判法条本身之弊。这……这是何故?”
东旭踱步至窗前,望著窗外沉沉的夜色,缓声道:“这说明,在青苗、保甲二法推行之初,或许得益於王荆公的强力整顿与先前的一些吏治举措,官场风气在一定时期內、一定范围內,確有所收敛,甚至可称得上『吏治澄清,卓有成效』。否则,旧党绝不会放过以此为由大加挞伐。那么,问题来了:为何即便在吏治相对清明,青苗法却依旧步履维艰,乃至最终被视为敛財坏政呢?”
李清照眉头紧锁,她原本亦以为新政之弊,首要在於胥吏如狼似虎。
可眼前这些邸报抄件与奏章副本,似乎並未显示出各地对青苗法本身的理解出现了大的偏差或执行上的显著混乱。
那癥结究竟何在?
她不禁疑惑道:“师傅,莫非是这青苗贷本身的设计,存有难以弥补的缺陷?”
东旭闻言,转身哈哈一笑,那笑声中却无多少欢愉,反带几分苦涩道:“青苗法確出了问题,但根源不在贷法本身,而在於王荆公紧接著推出的下一项新政——保甲法!熙寧二年(1069年)青苗法方行,翌年,即熙寧三年(1070年),保甲法便紧隨其后颁行天下。”
他目光锐利地看向李清照:“你或许会想,这保甲法分明是一项旨在『除盗安民』、恢復寓兵於农之古制、並节省巨额养兵费用的良法,怎会反过来殃及青苗法?”
不待李清照回答,他忽而拋出一个问题:“司马君实(司马光)曾言『天下財富有定数』。清照,依你之见此言对否?”
李清照几乎不假思索,摇头道:“自然不对。若天下財富果有定数,我大宋何以能以如今之疆土,养育远超汉唐之编户齐民?此论,与师傅所授墨法治学全然相悖。”
东旭却缓缓摇头,解释道:“清照,你此番却是错解了司马君实之意。他口中所谓『天下財富』,並非指世间钱粮物產的总量,而是指在一定时期內,百姓能够用於创造並支配的『相对財富』。或者说,是可用於应对各种赋役徵调的『劳力』!此数,在一定条件下是相对固定,是有其上限的!”
他走回案前,手指重重地点在关於保甲法的条文之上:“这保甲法,非但於常赋之外,又多收了百姓一份维持保甲运作的『保丁钱』,更关键的在於,它强行徵用了大量青壮农夫的劳力与时间!编练保甲,巡防守望,操演练兵,这些皆需时日。百姓忙於此等官差役事,便无暇他顾,更遑论从事纺织、制器、负贩等手工业以增益家计,换取银钱,偿还青苗贷!”
他的声音愈发沉凝:“如此一来,便导致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后果:许多农户,原本依靠青苗贷款周转农事,或是增加副业补贴家用,待秋收后或可偿清。然保甲法一行,他们不仅多了额外支出,更丧失了通过副业赚钱以补益家用、偿还贷款的重要途径!司马君实所指的『財富定数』正是在此!百姓可用於应对官府各种征敛的『劳力与时间』,是有限度的!”
这一番解释,如醍醐灌顶令李清照豁然开朗。
她瞬时明白了为何东旭此前那般强调《诗经》作为信息沟通工具的重要性。
古之诗歌,真切反映了列国民情,能使周天子与诸侯及时知晓政策利弊。
而司马光所言“財富定数”,若以现代观念理解便是“社会总生產时间与资源的分配”,也就是现实物质条件的局限性!
百姓將自身最宝贵的生產力,即『时间』与『劳力』过多地投入到官府强制的保甲役事中,便再无余力投入到能够產生副业收入的手工业再生產之中,用以偿还那本为助农而设的青苗贷款。
这,便是所谓的定数之困!
东旭隨手拿起一份奏章副本,朗声读道:“『役出於民,原皆有常数。今弊法未革,而熙寧三年復行保甲,是使民於常役之外,更被兵戍之劳。一身二役,如牛马负双重之軛,百姓蹙额,田野愁嘆,此实乃役上叠役,其苦益深矣。』”
言毕,他“啪”的一声合上奏章,那声响格外清晰。
李清照光是听著这上书的諫言,便能想见当年乡野间农人的愁苦面容,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她总算窥见王荆公那一系列旨在富国强兵的新法,为何会激起如此汹涌的反对浪潮。
这已非简单的吏治清廉与否所能概括,而是新政体系內部,法条与法条之间,早就埋下了相互衝突彼此抵消的祸根!
王荆公创设青苗法,本意是为紓解民困,抑制豪强兼併,减轻百姓高利贷盘剥。
结果,新政甫行,次年便给本就艰辛的农户加上一副“保甲”的重軛!
这负担,是减了么?
如减!非但没减,反而更添一重枷锁!
东旭长嘆一声,语气中充满了无奈,道:“可嘆,民间百姓早已失去了他们的『诗歌』,他们的真实疾苦难以形成清晰有力的声音上述天听。纵然旧党中有人敏锐地察觉到政策间的矛盾及时上书諫阻。然则,缺乏万千黎庶作为亲歷者的切肤陈述与共鸣。导致这场新旧党爭,最终演变成了双方各自基於自身理念为各自心目中的『百姓』而进行的权力之爭。”
“再好的良法,亦在这等错位的纷爭与窒碍难行的现实中渐渐扭曲,终成害民的劣政。”
东旭不解释尚好,这一番抽丝剥茧关联古今的分析,让李清照心中更是五味杂陈难以平静。
若她知晓后世有个词语名为“抽象”,大抵会认为用以形容这场初衷与结果背道而驰的变法,那是再贴切不过了。
第47章 李清照:想不到新法竟如此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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