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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美利坚文豪1905 第62章威廉·平克顿

第62章威廉·平克顿

    他先转向热情洋溢的杰克·伦敦,带著一丝调侃:“新王这种称呼,我想在每一天的纽约街头都至少会当成三个,而且下一周就会更新新的王,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成为歷史。”
    “至於《纽约时报》,威廉(欧·亨利的本名)他们当然会那么写,一个拥护的旧世界代表,还有一个新生的作家,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美国精神宣传稿呢。”
    三人重新回到宴会。
    在吉卜林辩论失败后,楼下的宴会也达到最高峰,有一些之前还义正言辞的作家,似乎忘记吉卜林带给他们的羞辱。
    在这种只有上流人士进入的情况下许多先生们都开始抱起女伴来,在酒会之上拥抱接吻,还有几个人搂著女伴走进房间,一些富太太也趁著丈夫不在,开始寻找他的金丝雀。
    淫乱的上层社会。
    李斯特找到一个相对孤单的先生,问道:“听范德比尔特说,酒会上来一位隱藏的大人物,现在他登场了没有?”
    “早登场了,听他们说好像叫什么威廉·平克顿。”
    威廉·平克顿?
    这个时候的平克顿有两位管理者管辖,威廉·平克顿就是其中之一,没想到来会场的大人物居然是他,你平克顿的影响力能称得上是大人物。
    只不过李斯特上来对这些资本家的利刃不怎么有好感。
    更何况在前几年的西部生活当中平克顿可是三番五次危及他的性命,想要杀他的朋友,这让李斯特降低了几分在会场上游玩的兴趣。
    杰克·伦敦听了以后也跟著说道:“真没想到居然是平克顿,这些该死的畜生。”
    “包括我战胜许多作家都对这些人没什么好感,他们的野蛮镇压工人罢工的方式让我升不起任何好感,在我看来这场酒会没什么意思。”
    欧·亨利也点了点头,三人打算转身离去。
    就在这时,一位三脚杯里面装著清水的男子走到面前,他的目光在李斯特停留片刻。
    他总觉得这一张令他感到熟悉的脸应该是在通缉令上见过,如果没猜错这应该是几年以前纵横西部的匪帮成员亚瑟·卡特,当时红极一时通缉赏金美元已经叠加到了几百美元。
    几年的时间过去平克顿还在追查这件事情,通缉令早就已经不见踪影。
    这一起案子至今没有捉拿归案,在刚刚的酒会上,他还撞见僱主,僱主要求必须想办法把这傢伙抓到,还多给了他一笔美金。
    “三位先生你们好,我是威廉·平克顿,我感觉这位先生有点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亚瑟·卡特或者说马西莫·安东尼奥·卡尔维诺。”
    欧·亨利察觉到不对劲,主动向前一步,將李斯特护至身前:“喂,先生?你的意思是怀疑我的作家朋友是土匪,这可不是一个有意思的玩笑。”
    “你又知道他刚刚在跟吉卜林的会谈当中打败了吉卜林,这一位英国文学的王亲口承认他的作品优越性,就这样一位文学界的新王怎么可能有一段当过土匪的往事。”
    “你要是再想对我的朋友有这种无证据的指控,我欧·亨利可以向上帝发誓会请最高级的律师为我的朋友辩护,我能保证我的其他朋友会在第一时间在各大报纸上贴满关於对平克顿的指控。”
    威廉·平克顿的眼神,死死的盯著李斯特,他没在李斯特身上读出任何的关於害怕的情绪,反而只从他身上读到生气。
    再加上眼前的这位作家,刚刚击败了像吉卜林这样的人,这句话是从欧·亨利的口中说出来,估计明天就会传遍大街小巷。
    看来他確实有可能不是亚瑟·卡特。
    更何况现在欧·亨利摆出一副绝不宽恕的样子,威廉·平克顿根本没办法深入调查。
    威廉·平克顿欠了欠身:“哦,先生,向你们感到抱歉,我想我可能是误会,这是我的一个疏忽,我长时间盯著手里的通缉令,可能是记性不太好。”
    “走吧!这场宴会已经没什么意思!本来还想在这边多喝几杯酒的,如此一来真让我扫兴。”欧·亨利冷哼一声就直接带头离开。
    威廉·平克顿尷尬的待在原地,他可以对西部的土匪大打出手,但是唯独不能够跟这些作家大打出手,谁知道他们背后有没有站著几个政客或者是资本家,很容易会给平克顿带来一些巨大的打击。
    ………………
    李斯特和杰克·伦敦分开,又来到公寓去接玛莎,叫车夫转头直接去皇后区的唐人街,李斯特这边在车上分享他和吉卜林的辩论,一边又开始担忧了起来。
    威廉·平克顿认出他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信號,虽然在酒会上他没有当场发作,但是谁能保证他之后不会去查?
    如此一来纽约就变得有点危险,看来最近几天就可以准备回到爱达荷州,反正原本这几天就是准备要回去的。
    不过在这之前纽约的唐人街肯定是不能够错过的,纽约的唐人街在一整个美利坚都算是比较大的。
    跟杰克·伦敦不同的是欧·亨利挺对唐人街感兴趣,尤其是在李斯特在玛莎面前描写了唐人街的美食以后他就跟过来说什么也要看看李斯特说的那些美食。
    马车在皇后区的街道穿行,最终停在唐人街的入口。
    这里跟外面完全不同,基本上隨处都能够见到中国文化,许多人家门口都掛著五彩灯笼。
    时不时能够听到粤语和各种听不清的方言,有穿著短褂和朴素西装的华人在这里游行,也有不少有像李斯特这样的白人或者黑人走进唐人街游玩。
    欧·亨利眼前一亮,老有兴致的看著这一切,各种他从来都没闻过的香味,爭先恐后的钻入李斯特的鼻尖:
    “杰克·伦敦那傢伙就是不懂得欣赏,我认为这才是活著的城市,你闻闻这些东西,上帝啊!我想我以前错过了多少美食!”
    “要是我早点来到这里!少去一点酒馆喝赌场,我恐怕就不用执著於再去啃那些难吃的麵包,又或者是苹果派!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
    “哈哈!走,先填饱肚子!我先带你们去吃豆腐脑,豆腐脑还是甜的最好吃,通常会加糖浆或者新鲜水果,咸的豆腐脑我吃的不太习惯。”
    三人在李斯特的带领下,最终还是在一个街头小摊立足。
    摊主是位笑容靦腆的老妇人,面前摆著两口大锅,一口里是雪白颤动的豆花,另一口翻滚著深色的滷汁。
    “这玩意就叫豆腐脑?我还以为是豆腐的脑子呢。这玩意就跟婴儿的皮肤似的,挺白嫩的。”
    欧·亨利凑近观察,惊嘆於那纯粹的洁白与柔嫩。当老妇人用扁平的薄铜勺,如施展魔法般片出几大片豆花,轻盈地滑入粗瓷大碗时。
    老妇人用生硬的英语夹杂著手势问:“甜?咸?”
    李斯特回道:
    “来三碗甜的。”
    很快,三碗甜的豆腐脑被端到三人的面前,欧·亨利尝了豆腐脑。清澈的琥珀色糖浆淋在雪白的豆花上,或许还配了几颗煮得软糯的红豆。
    欧·亨利迫不及待舀起一勺送入口中,豆花滑嫩得像没有重量的云絮,顺著舌尖轻轻滑落,没有一丝粗糙感,只留下满口温润的豆香。
    糖浆的清甜不腻不齁,裹著豆花在唇齿间化开,偶尔咬到一颗沙软的红豆,绵密的口感又添了一层惊喜。
    玛莎细细品味著,忍不住眯起眼睛:“比奶油还要细腻,却带著豆子本身的清香,太奇妙了。”
    李斯特笑著点头,舀起一勺轻轻晃动,豆花在勺中颤巍巍的,入口即化却又带著一丝恰到好处的弹嫩,甜而不腻的滋味在舌尖久久不散。
    三人简单品尝完豆腐脑,又来到另一家店购买了几个叉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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