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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28筋肉之力,夜遇妖魔(5千二合一)

    第28章 28筋肉之力,夜遇妖魔(5千二合一)
    沈鹤脸上挂着假笑,和眼前的镖师们交谈。
    表面看上去,这位总镖头的入室弟子豪爽大方,平易近人,似乎和镖师们打成一片。
    但若能剖开对方的脑子,看看他的心里话,那即使是葛鹰扬这样的神射手,也只找得到“不耐”二字。
    还没开始走镖,沈鹤已经感到厌倦。
    不如说,他一直都不愿来走镖,只是不得不如此。
    所谓走镖,就是和一群粗俗的汉子起早贪黑。风餐露宿。
    没有美婢侍奉,也没有美酒佳肴,还要忍受这些中年男人的呼噜声和汗臭。
    他堂堂沈家公子,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人,怎么会满意这种生活?
    也只有叶乘霄这种毛头小子,才会对所谓的江湖生活抱有幻想!
    可既然不愿,又为何要来呢?
    沈鹤心中叹气,又想到昨晚宴席间的对话,想到萧眉和叶乘霄,想到了三大家族。
    萧家和叶家,都是让旁支来飞虎镖局,但蒋琪和沈鹤,却是不折不扣的家族嫡系。
    ‘这就是家族底蕴的差距啊’
    沈鹤维持着假笑,抑制着内心的不耐,路过了一众镖师,直到走近李存孝的面前,他的笑容里才多出几分真诚。
    不是善意,而是看到对方的长相,觉得有趣。
    作为张力士的入室弟子,对方府中几个未婚的女眷,自然都是要亲近的对象。
    多的不提,三娘子张月鹭年不过十九,也是有机会突破筋肉境界,沈家一直都有联姻的意愿
    奈何张力士是个女儿奴,听说前段时间连慕容柏提亲都婉拒了,只能暂时作罢。
    而四娘子张雀儿虽然才十岁,但再过五六年,也是成婚的年纪了,内城各家族都留着心。
    因此当对方身边忽然多出来一个俊美的少年,沈鹤当时就吃了一惊,托人四处打听。
    却不想,原来只是张力士顺手收下的书童,其兄长也是一并进入镖局。
    “李三郎?我听说过你。”
    沈鹤打量着面前高大的青年,饶有兴致地道:
    “我在张师府上见过你弟弟,称得上是玉面娇容,朱唇方口;目似朗星,骨秀清研。”
    “可真是把雀儿那小丫头迷得神魂颠倒”
    “怎么你这哥哥却是生得豹头环眼,凶悍.威武倒是威武,也不免狞恶了些”
    李存孝一开始听对方说知道自己,还有些紧张,结果只是来打趣他的长相,不免有些无语。
    “木叉容貌的确比我俊美,夫人和府上各位娘子颇多照顾,存孝感激不尽”
    李存孝自知目前实力不足,不愿和这些内城公子哥打交道,于是干巴巴地客套一番,想把人打发走,没想到那沈鹤反而起了兴趣。
    巴结讨好他的人见得多了,这般敬而远之的反而稀奇。
    何况他听说这李三郎只是酒楼伙计出身,按理说该是个粗鄙的市井之徒。
    这一番打趣,尴尬也好,恼怒也罢,偏偏对方却会打官腔,顺带还感恩一番。
    这样的人情世故,也怪不得能讨得张师一时欢心,赐下内练法。
    沈鹤想到这,不由得起了几分促狭心思,戏谑道:
    “一月破两关,孝义李三郎我看你倒是个人才”
    “在这镖局中,待遇自然不错,不过走镖风餐露宿,却是比不得在大族中当个护卫”
    “衣食无缺,也很体面,说不定还有贵人赏识,一飞冲天”
    不得不说,对方这一副威猛的长相,哪怕武力不足,放在身边充充门面也是不错的。
    ‘什么意思?挖墙脚?’
    李存孝搞不清对方的路数,也不可能背弃张力士这位真正的伯乐,只能谨慎回答道:
    “沈镖头说笑了,我和弟弟之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全蒙总镖头恩遇”
    “走镖自然是风餐露宿,但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能安稳度日,我已经很是知足”
    沈鹤闻言轻笑一声,倒也不怎么失望,说到底他也只是顺手找找乐子罢了。
    答应也好,不答应也罢,本就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
    这李存孝不懂得抓住机会,他却不会为此上心恼怒,倒是对方,等以后遇到难以逾越的关卡,在气血境界蹉跎时,说不得会大为后悔,当初为何没有抓住机会呢?
    沈鹤嘴角带笑,拍了拍对方肩头,便转身离去了。
    “莫名其妙”
    李存孝瞥了一眼对方的背影,便自顾自整理起自己的装备。
    这次发镖来得突然,昨日得到消息时,锁子甲都还差一点功夫,李存孝不得不追到铁匠铺去,又加了五两银子。
    打铁的师傅们看在银子的份上忙活了一宿,这才连夜赶工,让李存孝穿上了这件锁子甲。
    锁子甲半臂齐臀,重量只有十多斤,被李存孝穿在皮甲里面。
    气血大成之后,他的力量和耐力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这重量完全可以承受,战斗起来也可以活动自如。
    若是刀剑劈砍穿刺,先要击破皮甲,再击破锁子甲,两层防护,安全性大大提升。
    不多一会儿,镖车队伍收拾停当,直接出发。
    这一次,送行的人里没有看到木叉,毕竟只是一趟寻常走镖,李存孝也不愿弟弟因此每次都去求张雀儿。
    倒是秦羽在人群中,对着李存孝热情挥手,据对方的说法,这几天已经有了几分拿捏气血的感觉。说不定这趟走镖回来就能伏气,也未可知。
    队伍一路出了城,沈鹤骑着高头大马在队伍最前方,其后是两匹驽马拉车、总共四车,镖车两侧则是十二名镖师。
    所谓驽马,也可以叫挽马,爆发力不足,但耐力很强。
    而沈鹤身下的骏马也不是镖局的,而是他自己的。通体白色,只在额头有一点漆黑,一看就知道是好马。
    宋州地处中原腹地,耕地广却少草场,不比盛产宝马的陇右。
    这样的一匹马,只怕要百两银子才能买下,每日饲养,更是要精料喂食,吃得比寻常百姓都要好。
    不夸张地说,一匹好马,就是古代的豪车。卖得贵,养起来更贵。
    骑着这样的宝马,沈鹤身上那种疏远之意就越发明显。
    一开始众人谈笑时,他还偶尔应和几句,但等到走出十多里后,周围人烟渐少,沈鹤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少,镖师们也就渐渐都不说话了。
    这一趟镖,不算短镖,单程三天,往返便是六天,前后要走二百里路程。
    不过沿途路线地点、住宿休息,老镖师们都安排得一清二楚,就连取水的溪流,都能说出准确的位置。
    如此万全准备下,第一天的路程风平浪静,天色没黑的时候,一行人就住进了相熟的庄子里早早歇息。
    镖头单独住一间,镖师们则是两人一间,李存孝就和钱老三同住。
    睡觉之前,后者还忍不住嚼了会儿舌根子,一会儿觉得沈鹤目中无人,一会儿又谈到内城里的纸醉金迷之处,一会儿又想着以后儿子长大,能否拜入总镖头门下.
    一夜过去,天色微明,镖局众人便继续出发,李存孝也算轻车熟路,并无不适。但骑在马上的沈鹤,俨然是有些许烦躁。
    这趟镖的路程,其实以镖师们的脚程,两天也是走得完一个单程。
    但镖局做事,力求稳妥,交镖的日期不可能是按着刚刚好来安排。
    沈鹤在张力士面前的时候大赞如此稳当,此时走在路上,却觉得速度太慢,白白浪费自己时间。
    熬到中午休息吃干粮的时候,看到碗里用干肉和晾干麦饭混合煮成的糊糊,沈鹤终于按捺不住,提出要加快脚程。
    队伍里的几个老镖师对此颇有微词,但碍于对方的身份,终究还是答应了下来。
    毕竟这样做虽然不合惯例,但到底是走过好几次的路,镖局的名望也摆在这,不大可能出什么问题。
    李存孝对此倒是比较支持,一来他根本反对不了,二来走镖的时候人多眼杂,他妖魔肉都不能放开了吃,积攒煞气的效率比平时慢了一半以上,能早点回去,自然是好事。
    众人于是加快脚程,下午时便路过了原本预定休息的村庄,加速朝着下一处停驻点赶去。
    “.前面便是安平驿,到了此处,明日不用半日便能到目的地,下午便能返程”
    时近黄昏,钱老三远远看见驿站的标牌,便转过头来向李存孝解释。队伍里的其他镖师们看到驿站,也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
    紧赶慢赶走了一天,大伙儿都想早点歇下。
    沈鹤是骑马赶路,那马也是良驹,四十几里路不算什么。
    众人都疲惫的时候,一人一马,精神头都还充足
    沈鹤照旧一马当先走在前方,只是在离驿站还有百步的时候,他不知看到了什么,微微眯起了眼睛。
    而等到距离驿站还有五十步的时候,驿站里的伙计注意到车队,热情地迎上来。
    “客官.”
    “站住”,车队里的老镖师此时也发现了不对,神情严肃起来。
    “你家老板娘呢,让她出来”
    那伙计闻言并没发现不对只是笑着搓手,“她这会儿在后厨忙着呢”
    “诸位客人,快跟我来吧,热水都烧好了,赶紧进来,洗一洗风尘”
    听得这话,队伍里年轻点的几个镖师都露出意动之色,但李存孝只是看着为首的几个老镖师。
    “镖头,不对劲”
    那老镖师凑到沈鹤身边,低声道:
    “这家驿站我们来过好几次了,老板赖秃子是个鳏夫,哪里来的老板娘?”
    “而且这个伙计,我根本不认识,只怕.”
    另一个镖师也凑上前道:
    “镖头,俗话说走镖在外,‘三不住两不离’”
    “这伙人来历不明,有多少人、什么实力,都不清楚。与其一脚踩进坑里,不如倒回去。”
    “我方才看见一处废弃的村落,取水方便,咱们人多,轮流守夜,一晚上也就对付过去了”
    所谓‘两不离’,是刀不离身、镖不离人。‘三不住’,是新开店房不住、易主之店不住、娼妇之店不住。
    新开设的店摸不透人心险恶,有娼妇的店男女纠缠,一不小心中计丢镖,保镖之人不敢随意冒险;
    而换了老板的店,保不齐是有杀人劫货的强盗改头换面,开起贼店,和不住新开的店是一样道理。
    眼前这个驿站,便是易主之店。
    “诸位的话,都是老成之言”
    沈鹤前半句叫众人都松了口气,但紧接着画风一转:
    “不过我看地图上,这处驿站周围并没有什么大城,自然没有什么显赫势力”
    “些许流窜的毛贼,能成什么气候?”
    那老镖师闻言顿时急了,话里不禁带刺道:
    “镖头,您是武功盖世,但兄弟们的实力却不及您的万一啊”
    你是筋肉境你当然不怕,可咱们和你是一个层次的实力吗?
    弟兄们都是拖家带口的,死了爹、死了丈夫,你这内城公子哥能起死回生吗?
    李存孝一见还没接敌便起了分歧,顿觉不妙。
    好在沈鹤没让他操心。
    见几个老镖师不情愿的样子,他也不逼迫,只是一笑:
    “诸位兄弟赶路辛苦了一日,且等我为你们扫洒住处,去去就来”
    说完,双腿轻夹马腹,那白驹顿时嘶鸣一声,一阵风般冲了过去,吓得那驿站伙计目露凶光,右手拔出腰后短刀,嘴巴一张就要嚎。
    但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到转眼之间,眼前只剩下一抹寒光,下一刻,天旋地转。
    人头骨碌碌滚落,鲜血拉出蜿蜒的轨迹,在镖车前停下。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便是一惊,几个年轻镖师还在那高呼镖头威武,老镖师们已经拿好刀盾,驱赶驽马快速跟进。
    路过那人头的时候,李存孝只瞥了一眼,心中便不由得一紧。
    人的骨头,远比多数人想象中的硬。电视里一刀斩首的刽子手,现实中无一不是技术精湛的砍头老师傅。
    要将人一刀斩首,不仅出刀的角度要精确,力道也要够大。
    而那个伙计的人头,其断面不算平整,但还是一瞬间和身体说了再见,显然沈鹤那随手一击的力道之大,已经达到了一种恐怖的程度。
    众人打起精神靠近驿站,然而预想中的袭击却没有到来,反而是耳边不断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叫。
    哀嚎的声音之大、之凄厉,好似主人在经受一场惨烈的屠杀——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当镖局众人走进驿站,看到的便是七零八落的尸体,驿站的门前墙上,还有两三具手拿弓箭、被刀剑穿透胸腹的尸体。
    沈鹤背对着众人,身前的地上是一个少妇打扮的女子,后者一边挣扎,一边似威胁、似哀求:
    “我我是铁角山的人,你不能杀我”
    “铁角山?”
    沈鹤歪着脑袋想了想,片刻后恍然道:
    “原来是贼王八的人.哈哈哈哈,八个土匪也配称王称霸?还八王匪你们头领派你出来是想干嘛?开妓院吗?”
    他用剑割开女子的衣衫,顿时春光外泄。
    那少妇死了一帮弟兄,心中又恨又怕,可眼见似乎有活命机会,还是强行挤出几分笑容:
    “您若不嫌弃,我可以替您暖床”
    沈鹤闻言有些意动,但仔细一看,又马上没了兴致,一剑刺出,将少妇的错愕都堵在了嘴里。
    一边嫌弃地用对方的衣衫擦拭剑上血迹,一边道:
    “算了,你不配”
    “诸位兄弟”,沈鹤转身看向众人,笑容里多了几分发泄后的舒爽,好似连真诚也多了几分:
    “住处已经打扫完了,请吧?”
    众人很是愣了十几息功夫,等到老镖师们上前,才回过神来,纷纷夸赞沈鹤的神勇。
    李存孝混在人群中,看着那十几具尸体,又看看享受着吹捧,白衣纤尘不染的沈鹤,心中有震撼,也有热切。
    地上这些尸体中,有不少血液喷射极远、筋肉凸出的,显然是在爆发气血的状态,实力至少是气血大成。
    而沈鹤却是轻而易举,将其一一斩杀,甚至看不到反抗的痕迹。
    筋肉境和气血境之间,实力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这份震撼到了夜间,依旧没有消退。对李存孝是如此,对其他人也一样。
    是以当沈鹤提出夜中无聊,拿出彩头,让众人比武助兴时,老镖师们虽然觉得不合适,但也只能默许。
    驿站院子中,尸体早已处理掉。
    篝火散发暖意,人影交错闪烁,有人呐喊助威,有人押注开盘。
    几轮下来,得了银子的兴高采烈,输了的愤而离席。
    沈鹤坐在篝火旁,不知何时竟然喝起了酒,他远远看到躲在人群中的李存孝,来了兴致:
    “李三郎,你还未比过吧?上前来!”
    周围镖师顿时开始起哄,年轻的那几个中,有一个还隐隐露出恶意,带着挑衅的笑容上前来。
    不是所有人都对“幸运”得到总镖头传法的李存孝服气的。
    李存孝看着眼前的一切,暗自皱眉。
    走镖途中,按例是不饮酒的,害怕酒后误事。
    镖师们比试,一般也不设彩头,只当暖身玩耍。
    但沈鹤只顾着自己尽兴,张口便是五两、十两的彩头,几乎等于一个镖师的月俸,这样打起来,有的人便收不住手,不仅生了火气,还空耗气力。
    心中思量转瞬即逝,李存孝正要开口,靠近院墙的位置,忽然响起一阵呼啸,接着便是一声惨叫。
    “是妖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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