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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送信任务

    时间飞逝,三天过去。
    6月2日。
    特罗斯基地区没迎来伯爵的復仇大军,却来了一队外地骑兵。
    他们一行,六人六马一狗,在燕麦田间的道路上疾驰。
    当头一人,英俊帅气,穿著全身板甲,嘴角总是止不住的上翘,似乎隨时想要嘲讽他人。他胯下战马披著黄色全覆盖式马裙衣,奔跑之间平稳有力。
    其后一人,一头棕发,眉骨突出,大眼圆睁,看起来有些唐。骑一匹灰色小马,后边一条狗隨军奔跑,丝毫不落下风。
    其他四人,也都是骑著快马,身穿重鎧,背著绘有黄底黑叉家纹的盾牌,十分彪悍。
    “audentes fortuna iuvat!”
    帅气少年看到即將抵达特罗斯基领地,开心的张开双臂喊出了一句拉丁语。
    大眼少年驱马靠前,问道:“你喊什么呢?汉斯少主?”
    “我的天,亨利,你不会不懂拉丁语吧?”
    帅气少年,正是拉泰未来的城主汉斯.卡蓬少主,对自己的骑士侍从亨利揶揄著说道。在文艺復兴之前,中世纪的领主贵族们九成以上都只说当地方言,对拉丁语不会说,更不会写。更何况一位骑士侍从。
    “对不起,大人。请原谅我一直忙著铲屎、刨菜根、没空学什么拉丁语。”
    亨利笑著回应。
    此乃谎言。
    亨利此人,本是斯卡里茨铁匠之子,略懂打铁之术,却游手好閒。直到3月23日,目睹吉吉国王率领布拉格偽军、库曼人僱佣军毁灭斯卡里茨,杀害父母。从此奋发图强,投入皇家督军拉德季麾下,屡立战功,与拉泰少主汉斯结下深厚友谊,与塔尔木堡戴维斯成为同道中人,与拉德季结下父子情谊........
    短短两个月,他把別人喝酒、睡觉的时间用来练剑、打铁、炼药、溜门、撬锁、终於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剑术大师、撬锁大师、暗杀大师、炼药大师、打铁大师......
    但他唯独没空铲屎和刨菜根.....
    “罪过啊,亨利,你得想法子改正,文盲可当不了我的贴身护卫。”
    知道亨利老底的汉斯少主调侃道。
    “我不是应该来当骑士侍从,预备贵族的吗?怎么变成了贴身护卫?”
    亨利瞪大眼睛,佯装惊讶。
    “咳咳,不要在意这些小细节亨利,这会让你没有女人缘的。”
    汉斯少主嘴角上翘,对亨利提出严厉批评。
    “如您所愿。”
    亨利摇头轻笑,岔开了话题,“所以这个audins..auden...是什么意思?”
    “audentes fortuna iuvat!--命运会眷顾勇敢之人!”
    汉斯炫耀般的纠正亨利的发音,並给他解释了一番其含义。
    “有意思,只是给奥托.冯.波尔高伯爵递一张信纸,能需要多大勇气?权当遛马。”
    “我的天啊,亨利,別那么顽固的像个老头子。终於能离开枯燥的拉泰城堡外出,没有了瀚纳仕的嘮叨,结果你还这么扫兴。我们大可以尽情享受路途的冒险,难道你一点也不为之振奋?”
    汉斯少主就像是初次离家探险的小狮子,对外面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与激情。“难道你不想看看这大千世界,多认识些新姑娘?找点乐子?”
    “怎么不想。”
    一提“新姑娘”,亨利就来精神了。他在拉泰地区就是出了名的澡堂女僕供养者,大善人来的。来到特罗斯基,也不禁有些食指大动。“但您跟您的监护人瀚纳仕大人约定在先,出门在外必须像钟摆走动,规规矩矩,我也只好勉为其难,负责保障您的安全,哪儿也去不了。”
    亨利说到这里,还有些幽怨,酸酸道:“算啦,特罗斯基这种鸟不拉屎的偏僻地方,能有什么好玩的呢?而且我不解的是,明明拉泰距离布拉格更近,只需一天路程,我们为什么反而要跑三天,前往更加遥远的特罗斯基?”
    “傻瓜。布拉格是西吉斯蒙德的大本营,我们进去之后还能出来吗?”
    汉斯有些无语,自己这位侍从明明看起来很睿智,为什么总说一些傻话呢。“约布斯特侯爵探听到了一个关键信息,冯波尔高伯爵的儿子在特罗斯基被匪徒抓走了。如今正在召集封臣,筹备资金,准备返回特罗斯基救回儿子!也只有在远离布拉格的领地,冯波尔高才会被我们说动,背叛西吉斯蒙德。”
    “会这么容易吗?”亨利表示怀疑。
    汉斯却道:“正因为不容易,所以想要办到才需要勇气。你以为我们这次来只是递交一张纸?不,我们需要更具勇气的行动,audentes fortuna iuvat!--命运会眷顾勇敢之人!”
    “audentes fortuna iuvat!--命运会眷顾勇敢之人!”
    亨利这次说的顺畅了一些。
    正在这时,一个重甲骑兵提示道:“大人,特罗斯基领到了。”
    “太好了,终於到了。”
    “驾!”
    眾人驱马爬上一个高坡,举目远眺,只见特罗斯基犹如一块巨大盆地,周围山川河流环绕,中间树林鬱鬱葱葱、田地连接成片,中间位置一处丘陵上,坐落著一个宏伟的城堡,即便距离二十里远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我的天,这个地方也太壮观了。和这儿一比,拉泰的城楼简直像茅厕。”
    汉斯不禁发出惊嘆。
    “没那么夸张少主,虽然这里確实很不错。”
    亨利也收回了之前“鸟不拉屎”的评价。
    “你说七年前,赛德莱斯伯爵为什么要把这么好的资產卖给冯波尔高呢?”
    汉斯感嘆道。
    “抱歉,少主,我只是个侍从,这种大人物间的交易,您都不懂,我怎么会了解呢。”
    亨利谦虚的装不懂,这也是一个侍从面对领主时的必备技能。
    “啊哈,你既然不懂,那我就给讲给你听......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男人该死的胜负欲让汉斯少主又兴奋起来,一路上开始给亨利科普贵族之间领地交易的明规则和潜规则。虽然他也不是很懂,但不妨碍他根据自己的见闻和理解瞎编。
    眾人一路骑行,亨利一边忍受顛簸,一边忍受汉斯的喋喋不休,他真的有些后悔,不该让少主打开话匣子的。
    十分钟后,眾人骑马抵达十字路口,却见前面路边一排房屋,路中间竖起拒马组成的路障,还有两座四米高的塔楼,上面有弓箭手目光锐利的扫视,早早发现他们的踪跡,敲响了铜锣。
    路边平房中衝出十五个重甲士兵,他们披著三层甲冑,外面套著一件白色亚麻布外套,胸口印著红色狮鷲。他们有人持盾,有人拿枪,有人握剑,有人端弩。以警戒姿势站在拒马后面。
    “別轻举妄动,听我號令。”
    汉斯少主见对方人多势眾,连忙止住亨利几人,还有作势欲扑的猎狗呆呆。
    “站住,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今日率队在十字路口执勤的是红鬍子安德烈,他看向对面的六名骑兵,这已经是不可小覷的一股战力,不由他不谨慎。
    “嘿,看你们身上有纹章,应该是当地领主的卫兵吧。这就是你们的一贯待客之道吗?”
    汉斯少主拿出贵族的气质,骑在马上,高昂著头,用鼻孔对著下面的安德烈等人。
    安德烈可不吃他这一套,冷哼道:“我们的待客之道只对朋友有效。说明你们的来意,不要让我再问第二遍!”
    “好吧,野蛮人。我是皮克斯坦因的汉斯.卡蓬爵士。我奉瀚纳仕大人之命,前来给冯波尔高大人送一封信。”
    汉斯无奈的从怀里掏出一封带有蜡封的羊皮纸书信递了过去,示意对方看看那个红蜡泥封上的徽记。
    “汉斯卡蓬?给冯波尔高的信?”
    红鬍子安德烈诧异的接过捲成一圈的羊皮纸,上面確实有一个莱佩家族的印章,这黄底黑叉的標誌,如果是一般队员,或许还不认识,但他红鬍子安德烈却曾在神罗帝国很多地方当过佣兵,做过劫匪,对这种纹章还有些了解。
    “轻点拿,別把蜡封破坏了。”
    汉斯见安德烈拿著信来回端详,连忙提醒了一句。
    “说的对。”
    安德烈点头赞同,却转手把羊皮纸递给了身后一个队员,叮嘱道:“听到了,轻点拿,別把蜡封破坏了。”
    “嘿嘿嘿!你想干什么!”
    汉斯急了,这封信可是他的重要道具,可不能丟啊!亨利等人也驱马上前,握住了剑柄。
    安德烈等十五人却跨过拒马,对汉斯六人一狗形成了包围,已经上弦的强弩对准了汉斯少主,塔楼上的弓箭手瞄准骑兵。
    “你问为什么?因为我们是骄傲的红狮鷲,而非波尔高这只飞鱼。”
    安德烈冷笑道。周围眾队员也都露出嘲讽笑容。
    “啊,红狮鷲?你们是劫匪?劫匪怎么可能会有家族纹章?”
    汉斯有些懵了。也怪他《纹章学》没学好,竟然连波尔高这种大贵族的家族纹章都没记住。
    “等一下,我有话说,这是个天大的误会!”
    关键时刻,亨利挡在汉斯少主身前急促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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