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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极端仰慕!

    神级破案群:我真不是神探啊! 作者:佚名
    第104章 极端仰慕!
    沈庭刚开始接触少女失踪案,就尝试对嫌犯进行犯罪剖绘。
    对於系列案来说,剖绘能快速总结凶手的作案特点。
    並根据这些特点,分析嫌犯的心理、成长经歷、个人癖好等等。
    只不过,当时致死手法、受害者特徵等等,都不明確,几乎没办法剖绘。
    因此,沈庭制定了调查思路——
    对仅有的涉案地,进行犯罪地理剖绘,尝试確定拋尸地。
    只要找到拋尸地,或者类似的涉案地,就有机会確认受害者死因、受害者核心特徵等等。
    到时候,再对嫌犯进行犯罪剖绘,就简单多了。
    整个过程,进展还算顺利。
    基本沿著沈庭计划的方向发展。
    不过!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犯罪剖绘,还是出了问题。
    “这次的凶手,似乎有些特殊。”
    沈庭眉头微皱,因为剖绘並不顺利。
    “第一个剖绘依据,致死手法,没有太特殊的地方。”
    致死手法,通常和嫌犯的深层心理,息息相关。
    比如选择锤杀,凶手大概率性格暴戾。
    选择扼杀,尤其是用手扼杀,凶手本身的生活大概率失控,因此追求掌控感。
    但本案里,受害者的死因,和凶手並不直接相关。
    凶手只是看上了她们的肢体。
    如果能不杀死她们,且悄无声息地获得她们的肢体,凶手大概率不会绑架、杀害她们。
    “目前来看,凶手漠视生命,是肯定的。
    对小高老师,极度的迷恋,到了无法自拔的状態,也是肯定的。”
    “至於第二类剖绘依据,受害者的核心特徵,自然是局部的躯体,和高雅相似度很高。”
    这和常见的系列案,又不一样。
    连环杀人案里,受害者的统一特徵,比较常见的是美丽的手,或者特殊气味、特殊气质等等。
    这些,都是受害者本身具备的,比较特別的,吸引嫌犯的特性。
    而这次的受害者相同点,却是像某个人。
    与其说凶手是被受害者吸引,不如说是被高雅吸引。
    “按照罪犯比较正常的思路,他迷恋高雅,应该去寻找、控制高雅。
    就算找不到,那他选择的行凶目標,也应该是样貌、体態,和高雅类似的人。
    但凶手没有这么选择……”
    沈庭沉吟片刻:
    “凶手对於高雅,相比倾慕,更多应该是仰慕。”
    倾慕,二者是基本平等的关係。
    而仰慕,是嫌犯仰视高雅。
    而且不是男女之间的仰视。
    更像是信徒对於心中神明的仰视。
    在他心里,高雅是不容被褻瀆的。
    他自己都不能褻瀆!
    其她女人,更是完全不能和高雅相比。
    因此,他没有绑架和高雅样貌、形体,整体相似的人。
    因为她们不配!
    但他心里的仰慕,无处抒发。
    他迫切希望见到,自己心里的女神。
    见不到的话,只能退而求其次。
    通过拼凑她人的肢体,给自己製造一个女神,和她见面。
    “嫌犯应该还有些自卑。
    不过,他是本身经歷特殊,导致的性格自卑。
    还是只在高雅面前自卑,就不好说了。”
    “总之,这嫌犯有些病態!”
    “嫌犯和高雅是怎么认识的?
    他为什么会產生这种病態的仰慕?”
    沈庭有些好奇。
    “至於第三项剖绘依据,特殊涉案地,最特殊的自然是那崖洞。
    凶手大概率是宝乐市本地人。
    否则,很难找到那崖洞。”
    “崖洞里的布置,比较复杂。
    主体是三座血肉雕像。
    將黑莲教神明的脸,塑造成高雅的模样,自然也能说明凶手將高雅,当成了神明。
    不过,就像之前群成员討论的。
    用肉体拼凑目標,是个人深层心理的表达。
    而集体修建血肉雕像,是社会向、集体精神方向的表达。
    二者在以往的系列案里,很少同时存在。”
    群成员所说的,嫌犯精神分裂,或者有两名主犯,沈庭倒是不这么认为。
    因为这两种表达,並没有割裂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它们的核心——对高雅的仰慕,是统一的。
    “可能只是这次的嫌犯,比较特殊?”
    “综合三项剖绘依据,高雅在嫌犯的心里,实在太重要了。
    甚至压过了嫌犯本身的自我。
    这导致嫌犯的行为,几乎围绕著高雅,而不是围绕他自身。
    也因此,剖绘的结论,也围绕高雅。
    嫌犯本身的特性,反倒寥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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