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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剑之英雄

    兼职冒险者 作者:佚名
    第27章 剑之英雄
    啪!
    两支木剑猛然相击,旋即刃锋交错,擦出磨牙的刺耳声,又互相滑盪开来。
    庭院里两道人影的脚步亦是交错,再是同时挥出木剑,上下碰撞,
    啪!
    啪啪!
    多次接连不断的交锋对撞,在其中一方刻意的餵招引导,另一方不急不缓有意更多的架招学习下,两只木剑击打角度也在不断变幻、调整,
    纵深与广度愈发的立体。
    霍姆斯虽然说了要谈別的事,但也不想耽误阎赫剑术练习的时间,因而便先实战演练一番,等打到必须停下来休息时,再来谈话。
    阎赫对此自是乐於见得。
    他早就就想检验一下,昨天下午因小只的女神官艾琳,而意外意识到的,关於精准度方面的全新练剑思路,能起到多大效果。
    而方才一经起手,与霍姆斯手中的木剑对撞的瞬间,
    阎赫立即便感觉到了不一样。
    若是昨日早上的他,与霍姆斯对练时,更多追求进攻,
    主要思路是以高强度的挥剑,劈剑,斩剑,刺剑,力求压制,让对方疲於应对,从而架招不及,崩掉架势,露出致命破绽。
    今早经过了昨天下午反思过后的他,则是几乎变了一套思路,又或者说,在剑术的进攻路数中,融入了一面新的维度。
    那就是挥剑压制的同时,进行反架和反击。
    他每挥出去的一剑,既是进攻逼迫,也是格挡推进。
    每往前踏出去的一步,既是压迫对手闪躲的空间,也是爭取自身迂迴的空间。
    要做到的是,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都要留有余地。
    而这里边的本质区別,就在於劲力调动,木剑运动上的细微变化。
    说得直白一点,一句话概括,便是使用巧劲。
    诚然,
    即便不用所谓巧劲,他昨天也能依靠力和速,连绵不绝的进攻压制,击败不使用技能的霍姆斯。
    但那是在他全力以赴,丝毫不吝嗇体力消耗的情况下。
    若是霍姆斯的防守再坚挺一些,亦或他的状態和体力没那么充沛,这样的方式可就不一定能取胜了。
    转换了路数的当下,阎赫便从全力以赴的状態有所下降,还说不上游刃有余,但也能说是稍显从容。
    身体上从容了,脑中也有了多余的思绪,
    这些思绪,让他注意到了实战对练中更多需要在意和调整的细节。
    这也让阎赫逐渐意识到,霍姆斯的剑术並没有他想像的那般,普普通通,毫无长处。
    基本功扎实,
    这是他首个的印象,
    霍姆斯的脚步很稳,手也很稳,配合起来几乎没有冗余,剑的路数精准而老练。
    而今他才进一步发觉,
    其剑风诡譎,变幻多端。
    昨天被他属性上的压制,疯狂进攻打得发挥不出来,现下他慢下来了,霍姆斯的这项优点也才得以显现。
    如果说阎赫的剑术,正如基础剑术规定的那般,严谨的分出上中下三段路数,
    那霍姆斯的剑术,便是包含左上,左下,右上和右下,四个象限。
    后者显然更为立体,进攻面更广,破绽自然也更少。
    阎赫尝试跟上,但在有意学习,只想凭藉剑术技巧对抗的情况下,还是吃了不少亏。
    一番对剑下来,身上多次被对方的木剑扫到,点到,蹭到,擦破了点皮,泛出几块淤青。
    虽说伤得很浅,换成真剑也不会致命,但这般消耗下去,败局已是必然。
    这一次,
    阎赫也才真正意义上被霍姆斯上了一次剑术实战指导课,而不再停留於剑术的施展和动作的標准上。
    然而令他自己也没想到的是,
    两人的对练,最后率先顶不住的却还是霍姆斯。
    原因很简单,体力跟不上了。
    再一次的交锋后,霍姆斯借著反震的力道,连续后撤了几步,跳出了阎赫的攻击范围,
    他的整个脸都充血泛红,嘴里喘著粗气,
    “年轻人啊,体力就是好。”
    霍姆斯丟下木剑,很没风范的一屁股瘫在草坪上,两手撑地道,“这都快打了一个小时了,你身上那么多伤,就没一点影响的吗?我还以为这次能找回场子呢。”
    阎赫见他不打了,也便停下了追击的动作,將节律呼吸的模式调整回了平缓,开始回气。
    体力上的確还没到极限,但消耗也不算低。
    再这么高强度的练上一小时,估计也会如对方一样脱力。
    “我就是皮糙肉厚了点,这次的確是霍姆斯老师贏了。”
    阎赫摊开手,坦诚道,“我学到了很多。”
    感觉上或许迷迷糊糊,但面板上反馈最为直接,
    单是一场对练下来,当前经验值便增长了2点,来到1325。
    抵得上他一下午的独自苦练。
    “对付魔物的剑术,与对付人的剑术有著很大不同。”
    阎赫开始对自身施加疗愈祷告的档口,霍姆斯缓缓开口道,“我最开始教给你的那基础的三段剑术,对付大多数的魔物便足够用了。
    但要拿来对付人,尤其对付一些高手,便还差得很多。”
    说到这,他似乎想起什么,眼神闪烁,又道:“魔物再怎么狡诈,凶猛,也都比不上人的恶意。等你真正前往提丽姆大森海,便会明白我说的话了。”
    阎赫若有所思,“那老师在剑术上,还能再更深入的教我吗?”
    “原则上讲,教会那边只允许我教会你三段剑术。”
    霍姆斯耸了耸肩,旋即又眼神莫名的看向他,“但你刚才也应该感觉到了,我的私心呢,是想教你更多的,只不过……”
    他状似纠结的抿了抿嘴,好似是在纠结。
    阎赫见此,瞭然其意,摆了摆手,“有什么条件便直说吧。”
    霍姆斯轻吐了口气,缓缓开口道:“这条件就是我最开始提到的,与艾琳有关。”
    阎赫挑了下眉毛,“怎么?难道她出了什么事吗?”
    “嘖,也不是出了什么事吧,就是……”
    霍姆斯挠了挠头髮,貌似有些不知从哪讲起,沉吟片刻,他又道,“艾琳你昨天也见到了,其实她不是半身人,或者说,不全是。她是一个十分少见的半身人混血。”
    “混血?”
    阎赫愣了一下,面色古怪的试探著问道,“是和人类吗?”
    霍姆斯点了点头。
    居然没有生殖隔离的吗?
    好像类人种族之间確实没有?
    但是,
    半身人那么小一只,到底是怎么……
    出於礼貌,
    阎赫没有再往下细想,转而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带著好奇道:“你们女神教还挺开明,居然拿会接受其他种族的人担任神职人员。”
    之所以会强调开明,自然是因为法弗纳王国对於精灵部族的作为。
    一个普遍具有异族排外思想的国家,教会排斥其他类人种族,应当才比较符合常识。
    然而,
    霍姆斯听到这话,脸上却是露出苦笑,“要真的有那么开明,我也就不用来跟你说这件事了。”
    在阎赫略带惊讶的注视中,他轻嘆了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衣角道,“教会里的其他人十分歧视艾琳,因为她的半身人血统,她在教会里交不到朋友,平时总是孤单影只的,很可怜。”
    “那她是怎么加入教会的?”
    阎赫不禁问道。
    既然歧视,最开始也不会让她成为实习神官才对吧?
    “是我私下找了大主教求情,才让她留下来的。”
    霍姆斯回答。
    阎赫闻言,又见对方的表情很是自责,意识到了什么,“恕我冒昧,老师你和那孩子是什么关係?”
    “我就是她的父亲。”
    霍姆斯深深嘆了口气,坦然承认道。
    阎赫得到了意料之中的答案,惊讶之余,又不由重新打量了对方一番,忍不住道:“虽然我不太清楚半身人的寿命还有生长速度,但老师你是不是太年轻了。”
    霍姆斯笑了笑,“可別看我这幅容貌,其实已经超过四十岁了。”
    “女神教的祝福圣水,长期饮用,可以维持容顏不老。”
    说著,他又解释了一句,继续道,“艾琳是我年轻时候犯下的错,半年前我在玫瑰街布施时,碰见她一个孤儿来领救济粮。经过问询得知了她的母亲是谁,也才知道她是我的女儿。”
    霍姆斯又一次嘆了口气,“她母亲早在一年前就死了,我於心不忍,就把她带回了教会。”
    真是你的女儿吗?
    阎赫心头有点怀疑,但见对方篤定的模样,也不好多问,只道:“所以你是想让我跟她交朋友?”
    “是,也不只是。”
    霍姆斯点头,又摇头,“我还想请你来教她剑术。”
    “我来教?”
    阎赫微微一愣,“为什么?”
    “我希望她掌握一些自保的能力,但碍於各种缘由,实在不好亲自教导。教会里也没有合適的人选。”
    霍姆斯语气复杂,“艾琳从小就很喜欢剑术,原因是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给她讲述剑之英雄的故事。
    不是今天这位年轻的城主大人,而是初代剑之英雄,传奇剑士,雷索斯·菲奥多。”
    话到此处,
    霍姆斯简单的给阎赫说了一遍关於这位剑之英雄的传说。
    那是一百多年前,法弗纳王国处於外敌来犯,政权交替,內忧外患的动乱时期。
    菲奥多家族的家主还只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王国里一抓一大把的小小男爵,领地也没有多大,但家族很富,妻子很多,一连生了十多个儿子,其中最小儿子,天生神力,天赋异稟。
    三岁便能持剑,六岁就轻易击败了年纪是他两倍还多的一眾哥哥姐姐。
    十岁时,正面击溃了父亲重金聘请的护卫教习,一位曾经是银色精英等级的冒险者,此后整个男爵领再没有他的对手。
    十二岁,为应对当时各个领地的相互的討伐內战,愈发严峻混乱的时局,便开始担任男爵领的剑术师范,训练出了一批精锐骑士团。
    几年后敌人来犯,皆被他逐个击破,甚至为了不让自家民兵牺牲,亲率骑士团突入对方的领地,长驱直入斩首领主,接连吞併了好几块领地。
    十七岁时,“雷剑”雷索斯·菲奥多的威名便已传播王国。
    时值王城遭遇外敌围困,伊凡二世深陷囹圄,呼吁领主们驰援,然而响应者寥寥。
    唯有菲奥多家族,在雷索斯·菲奥多的带领下,率军前往勤王。
    在其他领主们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以少敌多,力破数十倍於己的外敌,將他们驱逐出法弗纳王国几百公里,顺带连破两座要塞,派兵驻守,扩大了王国疆域。
    此从龙之功,使雷索斯·菲奥多被授予了剑之英雄的称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菲奥多家族也被封了伯爵领。
    直到后来伊凡三世上台,开始实行君主中央集权制,大批的取消领主们的封地和特权,却也直到现在没有动过菲奥多家族。
    雷索斯·菲奥多在立下天功后,也没有就此沉寂,而是继续征战四方,討伐威胁王国安危的异族。
    但比起剑术与实力本身,真正令他享誉盛名的,还是其怀仁之心。
    他不杀妇孺老人,也从不会虐待虐杀俘虏,打仗懂得点到为止,会严厉约束手下的士兵。
    即便是被他打败的异族,他也会以礼相待,给予尊重,而不会像其他领主那般,奴役羞辱,赶尽杀绝。
    “雷索斯·菲奥多,不仅是法弗纳王国的英雄,也是许多类人种族的英雄。他为很多异族提供过庇护,使他们的部族在失败的战爭后得以倖存下来。”
    霍姆斯作出总结性的评价,並接著道,“尤其是半身人和矮人,得到的庇护最多。因此相比於其他类人,他们与王国的关係往来最为密切。
    他们之中的一些人,会將初代剑之英雄视为守护神,並把他的故事传颂给后代。”
    听到这里,
    阎赫算是有些理解了。
    艾琳一个混血的半身人,与母亲相依为命,很长的一段时间都过不安稳,遭人冷眼,大概还经常被人欺负,
    將故事里代表守护的英雄视作偶像,对其產生嚮往,再正常不过。
    只是对於这个故事,阎赫感到有些奇怪。
    因为他可是听说,脚下的格林姆城,正是这位初代剑之英雄所攻打下来。
    要是雷索斯·菲奥多真如故事里那般尊重异族,
    精灵们又怎么会被赶出家园,受此迫害?
    不过有点出入倒也正常,毕竟歷史向来是个任人粉饰的小姑娘。
    阎赫对法弗纳王国的歷史没什么兴趣,因而也没再往下细究。
    “总之,我希望你能答应,就算是我个人发布给你的委託,奖励的话,除了刚才说的进阶剑术,我还会再教你新的奇蹟祷告,以及之前提到过的,给你介绍我那位等级祭司朋友。”
    霍姆斯酝酿铺垫了半天,终於开出了自己的真正报价。
    “可以,本来我和艾琳也做了约定,不会食言。但如果可以,我还想再加一条。”
    阎赫思忖著道,“我需要一套装备武器,一把制式长剑,至少有基础防护能力的轻便甲冑。”
    “没有问题,这些的东西,教会原本就是要发给你的。”
    霍姆斯道,“不过既然是委託奖励,我可以帮你在原来的基础上,让装备的品质提高一点。”
    “那就提前谢谢老师了。”阎赫以这个世界的礼仪,稍稍躬身道。
    霍姆斯笑了笑,“是我谢你才对。以你的天赋,弄到这些只是早晚的事。”
    阎赫却是不置可否。
    同样的东西,早一点晚一点,分別起到效果可是大不一样。
    在他自身的实力积累不足时,装备上优良一点,容错率就能高上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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