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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猞猁

    重生70,我在东北带乡亲们赶山致富 作者:佚名
    第3章 猞猁
    唐高雄拎著那玩意儿,在雪地里晃悠著,挤眉弄眼地冲赵铭和刘啸化坏笑:“瞅瞅,这可是好东西!回头泡上酒,保管喝了浑身是劲儿!”
    刘啸化凑过去瞅了两眼,跟著嘿嘿直笑,脸颊泛红。
    赵铭看著那东西,心里犯嘀咕,他上辈子当护林员听老猎户说过不少门道,却从没听说熊鞭泡酒有啥奇效。
    不过转念一想,熊肉性燥,能补肾强体,说不定这玩意儿真有人稀罕,带著也不占分量,便摆摆手:“別耍了,赶紧收起来,先收拾正经战利品。”
    三人不再打趣,埋头忙活起来。
    这头黑熊足有三百来斤,剔下来的肉分割成大块,沉甸甸的。
    再加上那鼓囊囊的淡青金色熊胆、油光水滑的熊皮,还有四只肥厚的熊掌,堆在一起看著就让人眼热。
    赵铭看著眼前的收穫,忍不住感嘆,头一次进山就遇上这等好事,简直是天胡开局。
    唐高雄和刘啸化力气大,在附近搜罗了不少乾枯的树枝和藤条,三下五除二扎了个结实的草爬犁。
    把熊肉、熊皮、熊掌一股脑全搬上去,用绳子捆得严严实实。
    山里零下几十度的低温,就是天然的大冰柜,熊肉很快就冻得硬邦邦的,不用担心变质。
    “走!回家!”唐高雄吆喝一声,拽著爬犁的绳子率先迈步。
    三人轮流拉著爬犁往牙洼子村赶,来时走了一天一夜,回去路熟,加上满心欢喜脚下生风,估摸著最晚明天晚上就能到家。
    雪地上的脚印被风吹得渐渐模糊,唐高雄和刘啸化彻底缓过神来,开始一路舞舞喳喳地吹牛。
    “你们是没瞧见!刚才那熊瞎子一冒头,我一桿子就叉住它脖子了!要不是我力气大,它早扑出来了!”唐高雄拍著胸脯,唾沫星子横飞。
    刘啸化不服气,梗著脖子反驳:“拉倒吧!我那杆子也没少使劲!要不是咱俩配合默契,铭子能那么容易开枪?”
    最后两人吵著吵著,又异口同声地夸赵铭:“还是铭子厉害!一枪就爆了熊瞎子的头,神枪手!”
    赵铭跟在旁边,听著两人的拌嘴,嘴角噙著笑,心里却沉甸甸的。
    上辈子,这两个兄弟的下场太惨了。
    唐高雄为了挣点钱,去林场当小工,结果被滚落的木头砸断了腿,家里穷得治不起,最后落了个瘸腿的毛病,一辈子窝在村里,蹉跎度日。
    刘啸化有一副“云遮月”的好嗓子,唱啥像啥,却因为偷偷接了村里红白事的表演,被人举报投机倒把,判了五年。
    出狱后胆子被嚇破了,再也不敢开口唱歌,整日沉默寡言,活得像个闷葫芦。
    看著眼前这两张对生活充满期望的青涩脸庞,赵铭鼻子一酸,攥紧了拳头。
    这辈子,他绝不让兄弟落到上辈子的下场!
    一定要带著他们,挣大钱,过好日子!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三人累得气喘吁吁,赵铭喊了声歇脚,找了个背风的土坡坐下。
    他看著刘啸化,笑著说:“小华,你嗓子好,唱两嗓子唄,提提精神。”
    刘啸化也不扭捏,清了清嗓子,亮开嗓门唱了段《双回门》。
    “春季里么到了这,水仙花儿开,绣呀阁里的女儿呀,踏呀踏青来……”
    清亮的嗓音在空旷的山林里迴荡,带著一股子乡土的清甜。
    赵铭听得眼眶发热,上辈子他转业回来,再也没听过刘啸化唱歌。
    这熟悉的调子,一晃就是几十年,差点让他掉泪。
    唐高雄听得兴起,拍著大腿起鬨:“唱得好!再来段荤的!《俏寡妇开门》!唱一个!”
    荒山野岭的,没外人,刘啸化也放得开,脸一红,又扯著嗓子唱了起来。
    三人跟著调子哼,嘻嘻哈哈闹作一团,疲惫一扫而空,拖著爬犁又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天擦黑的时候,赵铭赶紧喊停:“別往前走了,找地方安营!”
    他清楚山里的规矩,太阳一落山,温度骤降,零下三十多度是常事。
    要是贪黑赶路,冻坏了手脚,那可是一辈子的病根。
    三人选了个背风的山坳,挖了个雪窝子,又捡了一大堆朽木,在雪窝子口生起了熊熊大火。
    火光冲天,驱散了寒意,也能防著夜里出没的野兽。
    “一爬犁熊肉,太招眼了,咱仨只有一桿枪,还没猎狗,夜里必须轮流守夜。”赵铭沉声道,“小华身子弱,你值第一班,我值第二班,高雄你力气大,值第三班。夜里警醒点,別打瞌睡。”
    唐高雄和刘啸化连连点头,不敢含糊。
    篝火噼啪作响,赵铭切了几块熊肉肋条,肥瘦相间,串在树枝上烤。
    没一会儿,肉就滋滋冒油,一股浓郁的肉香混著淡淡的腥臊味瀰漫开来。
    这年头肚子里缺油水,谁也不在乎那点腥臊,只觉得香得诱人。
    烤得焦黄的熊肉,夹在热乎乎的杂粮馒头里,再抹上一层油汪汪的卜留克咸菜,三人狼吞虎咽,吃得满嘴流油,差点把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贼拉香!比过年吃的猪肉还香!”唐高雄啃著馒头,含糊不清地嚷嚷。
    熊肉性燥,三人吃完,又灌了几大口热水,顿时脑门冒汗,浑身暖洋洋的,身子骨都觉得邦邦硬。
    钻进雪窝子的时候,赵铭却没睡著,心里暗自盘算起来。
    这次猎熊能成功,多亏了上辈子的记忆,可总不能次次都靠运气。
    吃巡山打猎这碗饭,猎狗是必不可少的。
    好的猎狗,能提前嗅出猎物的踪跡,能追捕,能缠住猎物给猎人开枪的机会,夜里还能守著战利品,比猎人在林子里瞎转悠靠谱多了。
    回去之后,得赶紧寻摸几条好狗。
    正想著,迷迷糊糊快要睡著的时候,一声清脆的枪响猛地划破了夜空。
    赵铭心里一咯噔,瞬间清醒,和旁边的唐高雄几乎同时钻出雪窝子。
    只见刘啸化举著那杆撅把子,枪膛还冒著青烟,他脸色发白,喘著粗气,眼神紧紧盯著不远处的爬犁,整个人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
    “咋回事?”赵铭快步走过去,沉声问道。
    刘啸化指著爬犁,声音发颤:“有、有东西!刚才一个黑影,嗖地一下跳上爬犁,我瞅见了,赶紧开枪!”
    赵铭低头一看,爬犁上捆著的熊肉被扯开了一角,雪地上还留著几个浅浅的爪印,小巧却锋利。
    他心里一沉,还是低估了野牲口对食物的贪婪,也小瞧了这山林猛兽的胆量。
    “你看清是啥了吗?”唐高雄凑过来,瞪著眼睛问。
    “像、像老狸猫,但比老狸猫大得多!黑乎乎的,跑得贼快!”刘啸化使劲回忆著,语气肯定。
    赵铭蹲下身,仔细看著地上的爪印,眉头紧锁。
    他排除了东北虎,营地在老林外围,老虎很少来这么浅的地方,而且体型也对不上;
    也排除了花豹,这地界儿花豹的踪跡少见得很。
    “大概率是猞猁。”赵铭沉声道。
    他当过半辈子护林员,对这玩意儿太熟悉了。
    猞猁属猫科,灵敏度高得嚇人,来无影去无踪,就是老猎手想猎它,也得靠运气。
    但这玩意儿身价不菲,一张带弹孔的猞猁皮,都能卖千把块。
    这可是牙洼子村家家户户凑在一起,都未必能凑出来的巨款。
    “坏了,这只猞猁盯上咱的熊肉了,今晚怕是睡不成了。”赵铭嘆了口气,心里升起一股警惕。
    唐高雄一听猞猁皮能卖千把块,眼睛瞬间亮了,兴奋得嗷嗷叫:“千把块!我的娘嘞!弄死它!剥皮换钱!咱仨今年能过个肥年了!”
    刘啸化也不害怕了,搓著手,眼神里满是期待:“猞猁再凶,能比熊瞎子还凶?咱连熊都能干掉,还怕它?”
    看著两人跃跃欲试的样子,赵铭赶紧泼凉水:“別衝动!咱的首要任务是守住熊肉,这猞猁狡猾得很,保命为上,別为了一张皮子把命搭进去!”
    唐高雄急了,梗著脖子反问:“铭子,你咋回事啊?嘎哈怕啊?拥护点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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