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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带著嫂子逛商场

    断亲后,我靠医术成了军区心尖宠 作者:佚名
    第98章 带著嫂子逛商场
    第二天,为了洗刷之前“不懂事”的罪名,顾琳琳生拉硬拽著叶蓁,又喊上宋思思,直奔王府井百货大楼。
    口號喊得震天响:“今儿必须给嫂子从头到脚捯飭一遍!”
    八十年代的王府井,那是京城的脸面。
    人挤人,人挨人,空气里飘著雪花膏那一股子甜腻香气。柜檯里的的確良、卡其布被大姑娘小媳妇们抢破了头,售货员手里的小票撕得飞起。
    “嫂子,你看这个!”
    宋思思到底是文工团的台柱子,眼光够“毒”。她从架子上扒拉出一件西装外套,那垫肩厚得跟两块红砖似的,往身上一比划,那是相当扎眼。
    “港台那边最流行的!穿上这个,走道都带风,绝对镇得住场子!”
    顾琳琳在一旁疯狂点头,眼馋得不行:“对对对!嫂子你太瘦了,穿这个显精神!”
    叶蓁双手插在军大衣口袋里,目光凉凉地在那两块高耸的垫肩上扫过,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从骨科人体力学的角度分析,”叶蓁语气平淡,像是在读病歷,“这种厚度的垫肩会强行改变肩部线条,导致斜方肌长期处於被动紧张状態。每天穿戴超过四小时,极易引发颈源性头痛和肩周炎。”
    她顿了顿,看著宋思思:“如果你想三十岁就得颈椎病,或者是想体验一下『殭尸肩』,可以买。”
    宋思思举著衣服的手僵在半空,脸上的笑都掛不住了。
    这天没法聊了!这哪是挑衣服,这是挑骨头啊!
    顾琳琳不死心,转身又拎起一条裤腿肥大得能塞进两只冬瓜的大喇叭裤。
    “那这个呢?大喇叭!配上蛤蟆镜,走在大街上那就是绝对拉风!这可是现在最摩登的打扮!”
    叶蓁瞥了一眼那拖地的裤脚,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皱:“裤脚开口过大,行走时空气阻力是直筒裤的1.5倍。而且在下楼梯、赶公交这种需要紧急避险的情况下,极易发生踩踏绊倒。”
    她给出了致命一击:“这种设计,除了能兼职当扫帚拖地,没有任何人体工程学价值。”
    顾琳琳:“……”
    她感觉自己手里的不是时尚单品,而是一张残废通知单。
    两人备受打击,决定祭出杀手鐧。一双尖头细跟的小皮鞋被摆到了叶蓁面前。
    “这个总行了吧?”顾琳琳有气无力,“拉长腿部线条,提升气质,全京城的女同志都想有一双。”
    叶蓁盯著那鞋跟,眼神锐利得像是在看x光片:“跟高超过五厘米,人体重心前移,全身重量压在跖骨上。长期穿会导致拇外翻、跟腱缩短、腰椎前凸。”
    她抬起头,一脸认真:“如果这是为了增加走路崴脚的概率,那设计得相当成功。”
    宋思思和顾琳琳彻底绝望了。
    她们算是明白了,对著一个外科医生谈风花雪月,那就是找虐。
    半小时后。
    叶蓁拎著战利品走出百货大楼。
    顾琳琳看著叶蓁手里的网兜,嘴角直抽抽。
    五双加厚纯棉线袜,三套灰色纯棉秋衣秋裤,不仅土气,还实在。
    还有一条深藏青色的男士羊毛围巾,老气横秋的顏色。
    “嫂子……”顾琳琳欲哭无泪,“你就不能买点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吗?哪怕买瓶蛤蜊油呢?”
    叶蓁紧了紧手里的网兜,语气理所当然:“纯棉透气吸汗,防止皮肤过敏。至於这条围巾……”
    她低头看了一眼那团深蓝色的毛线,清冷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柔和:“顾錚颈部受过伤,受寒容易引发旧疾。这条围巾含毛量80%,能使目標对象的颈部核心温度提升1.5度,维持血液循环稳定性。”
    宋思思和顾琳琳对视一眼,同时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这就是医生的爱情吗?
    听著像是在做实验写报告,怎么细品起来,比供销社的水果糖还甜呢?
    ***
    逛累了,正值饭点。
    三人没去挤那些还要查介绍信的高档饭店,在胡同口找了一家国营麵馆。
    推开厚重的棉门帘,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夹杂著猪油、大葱和陈醋的香气。店里人声鼎沸,木桌板凳被油泥盘得鋥亮。
    “三碗炸酱麵!菜码给足嘍!”顾琳琳衝著窗口喊了一嗓子,熟练地找了个角落坐下。
    “嫂子,別看这地儿破,味道是一绝。”宋思思拿筷子捅了捅桌上的醋瓶子,“也就是这儿才有那股子老京城的烟火气。”
    叶蓁脱下军大衣,露出里面的白毛衣,整个人显得乾净利落,与周围嘈杂的环境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融合。
    她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著两人嘰嘰喳喳聊著大院里的八卦——谁家小子考上大学了,谁家姑娘跟人私奔了。
    这种充满了生活琐碎的噪杂,让她那颗在手术室里紧绷惯了的心,竟有了片刻的安寧。
    很快,面端上来了。
    大海碗,手擀麵筋道弹牙,上面铺著一层肉丁炸酱,黄瓜丝、心里美萝卜丝、豆芽菜码得冒尖。
    顾琳琳早就饿了,顾不上淑女形象,拌匀了就开始吸溜。
    叶蓁拿起筷子,刚准备挑起一根面。
    突然,一道黑影从门帘缝里“哧溜”一下窜了进来。
    速度极快,像只受惊的耗子。
    那是个约莫十几岁的少年,衣衫襤褸,头髮像枯草一样乱蓬蓬的,脸上全是黑灰,根本看不清模样。
    他目標明確,直奔邻桌客人刚吃剩半碗、还没来得及收走的麵汤。
    还没等眾人反应过来,男孩抓起那个满是油污的剩碗,仰头就往嘴里倒。连汤带水,甚至还有客人吐在里面的蒜皮,他也毫不在意,喉咙发出“咕咚咕咚”急促的吞咽声,像是饿鬼投胎。
    “哎!哪来的叫花子!真晦气!”
    顾琳琳嚇了一跳,嫌恶地往旁边躲。
    正拿著大铁勺在后厨盛面的店老板听见动静,火冒三丈地冲了出来。
    “又是你这小兔崽子!上次偷包子还没打够是吧?!”
    老板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手里的铁勺在空中挥得呼呼作响,带起一阵风声,衝著那男孩的瘦弱脊梁骨就狠狠砸了下去。
    “滚!別脏了老子的地儿!”
    顾琳琳嚇得筷子都掉了,下意识地捂住眼睛:“呀!”
    男孩显然是被打惯了,缩著脖子,死死护著怀里的剩碗,连躲都不敢躲,只是本能地闭紧了眼,等著那一下剧痛。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並没有落下。
    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稳稳地扣住了老板粗壮的手腕。
    全场死寂。
    叶蓁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神色平静。
    “老板,”她声音不大,却透著一股子不容置喙的威压,“为了半碗剩饭,打坏了人,医药费你赔不起。”
    老板一愣,看著眼前这个穿著体面、气场嚇人的年轻姑娘,气势莫名就矮了三分。
    “这……这小兔崽子是个惯犯!天天来偷吃!”老板悻悻地收回手,嘴里还在骂骂咧咧,但显然是怂了。
    那男孩察觉到没挨打,偷偷睁开一只眼。看到叶蓁的瞬间,他像是被烫到了一样,猛地往后缩,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充满了警惕和野性,像一只受伤的小狼崽子。
    叶蓁鬆开老板的手,从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一元纸幣,“啪”地一声拍在油腻的桌面上。
    “再来一碗牛肉麵,加双份肉。”
    她指了指那个男孩:“算我的。不用找了。”
    “得嘞!您是大善人,您说了算!”老板变脸比翻书还快,抄起钱就往后厨跑,生怕这財神爷反悔。
    叶蓁转过身,看著那个男孩。
    男孩还没走,手里依然死死攥著那个空碗,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后厨的方向,喉结剧烈滚动。
    那是极致的飢饿。
    “嫂子,你管他干嘛呀?”顾琳琳小声嘀咕,“这种小流氓满大街都是,救不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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