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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救人

    重生七七我的幸福年代 作者:佚名
    第三十章 救人
    李惊蛰现在的视力极好,他手搭凉棚,很快就发现在珠子河的斜对岸方向,有两个人正在使劲挥舞著手臂奔跑,虽然看不清他们的长相,但是飘过来的声音,好像是在呼喊“救命”。
    难道是有人落水?李惊蛰连忙又把视线放进河里,仔细搜索。
    果然,在江水之中,好像有一个彩色的东西,载沉载浮,正被河水向著下游衝过来,距离李惊蛰他们所在的位置,越来越近。
    隨著距离的拉近,渐渐看清,那是一个人,漂浮在水面上的,应该是一件碎花衬衫,所以比较惹眼。
    李惊蛰的第一想法就是救人,但下水的话,他是不敢的,他就会点狗刨岸,而且他现在这小胳膊小腿儿,极有可能救不到人,再把自己搭上。
    还好岸边都是水草,除了芦苇,最多的就是蒲草。
    匆忙之中,李惊蛰双手翻飞,眨眼间,一根根蒲草就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道绳索。
    正好这时候,那个落水者也漂到他们正前方,距离岸边,大概十几米远。
    草绳如同拥有了生命一般,飞向落水者,还准確地缠住对方露出水面的手臂,绕了几圈。
    “彪子,帮我拉绳子!”李惊蛰嘴里大叫一声,他力气有限,就算加上草绳的加成,估计也拉不动一名溺水者。
    然后就听到噗通一声响,一个大水花溅起,浇了李惊蛰一脸。
    再看彪子,已经纵身跳进水中,向著那名落水者游去。
    对呀,彪子会水,而且水性还不错,李惊蛰不由得眼睛一亮,也不著急往岸上拽人,只是绷住草绳,控制著不让落水者被河水冲走。
    即便如此,仓促结成的草绳,还是承受不住太大的拉力,只坚持了几秒钟,就从中间断开,还把李惊蛰给闪了一下,往后摔个大腚蹲。
    这下就看彪子的了,李惊蛰也只能望水兴嘆。
    不过他刚才的做法也不是无用功,起码为彪子爭取了一些宝贵的时间,再加上这段河水並不算太过湍急,那名落水者並没有被继续冲走。
    只见彪子猛地向前扑腾几下,终於抓住了漂在水面的花衬衫,奋力往回一拉。
    结果刺啦一声,衬衫撕裂,彪子也再次抓空。
    彪子也急眼了,又在水里抓了几把,终於薅住对方的辫子,开始往岸边游。
    那名落水者这下可算是抓到救命稻草,求生的本能,让她死死搂住搂住彪子的脖子,整个人几乎都缠到彪子身上。
    通常情况下,这样才是最危险的,施救者不得施展,体力也会迅速消耗。
    但是对彪子来说,这都不是事,身上掛著个人,对他基本没啥影响。
    等游到岸边两三米,脚下够到底儿了,彪子就站起身,哗哗地淌著水,走到岸上。
    “彪子,好样的!”李惊蛰也兴奋地跳起来,毕竟是救人一命啊。
    然后李惊蛰才注意到,掛著彪子身上的落水者,竟然是一个姑娘。
    这个还是比较好分辨的,现在的女性,结婚之后,一般都把头髮剪成短髮,以胡兰头居多;而留辫子的,绝大多数就是大姑娘。
    把人救上来了,李惊蛰也鬆了一口气,然后他才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彪子,你裤衩子呢?
    刚才摸蝲蛄的时候,彪子是穿著一个大裤衩子的,估计是裤衩带有点松,下水一扑腾,就被水给衝掉了。
    这年头,裤头啥的,都是自家做,农村更是如此。
    也有不少家庭,捨不得给娃子做裤衩,十多岁的孩子,晚上睡觉都光屁股。
    再看那姑娘,也没好到哪去,花布衬衫被扯开之后,也不知道冲哪去了,就剩下一个贴身的小背心,紧紧箍在身上。
    如今这个年代,还没有后世那些花里胡哨的內衣之类,女性通常就是穿背心。
    “彪子,把人先放地上,估计是被水给呛晕了,等我给她抢救。”李惊蛰一瞧,那姑娘眼睫毛还直动,肯定没晕,可能是羞得不敢睁眼,只能装昏迷。
    彪子最听李惊蛰的话,把人放在草地上,然后抓抓后脑勺:“裤衩没了,俺就一个裤衩子。”
    “行了行了,你先赶紧穿上裤子,回去叫我娘再给你做一条。”李惊蛰连忙挥手把彪子赶走,他的衣裤,还在小溪那边呢。
    你也瞧不出个眉眼高低,没看见人家姑娘羞的,脸都红啥样了?
    没准刚才在水里的时候,手忙脚乱的,都抓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等彪子走了,李惊蛰这才象徵性地在那个姑娘胸前按压一阵,反正他现在是个小孩儿,也没啥毛病。
    这时候,对岸传来吆喝声:“喂,我姐没事吧?”
    “没事,应该很快就醒了。”李惊蛰应了一声,直起身向对岸望去,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姑娘,后边还跟著个十多岁的小男孩。
    “那太好了,太谢谢你们啦。”那姑娘用手背使劲抹著眼睛,看样子刚才嚇得不轻。
    果然,躺在草地上的这位姑娘也睁开眼,挣扎著起身,然后就跪在那开始乾呕起来。
    溺水的人,吐吐也好,可以把灌进肚子里的脏水和脏东西吐出来,所以李惊蛰就在她后背推拿几下,帮助她催吐。
    哇哇地吐了几口之后,这姑娘就精神多了,劫后余生,她也一脸激动,站起身,打量一下李惊蛰:“这次真是多亏了你,你们。”
    她嗓子还稍稍有些哑,伸手摸摸李惊蛰的小脑瓜,看来是真把他当成小娃娃。
    也对,人家本来就是。
    李惊蛰的小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姐姐,你没事就好,其实我也没干啥,主要是我哥下水把你救上来的,我叫李惊蛰,我哥叫彪——叫杨德彪。”
    那姑娘轻轻扭头,朝后边瞥了一眼,脸上又涨红起来,不过她还是抿抿嘴唇:“那谢谢你哥,对了,你们是哪人啊,等哪天也好登门道谢。”
    “我们是木头村的,就是红旗大队四小队。”李惊蛰可不想做好事不留名,他现在还没上学,没戴红领巾呢。
    那姑娘郑重地点点头:“我叫李红梅,家是县里的,我大姨家在你们公社。”
    这时候,对面又传来呼喊声:“姐,我们咋过去啊?”
    水面有二三十米宽,又没有桥啥的,真过不来。
    “我也过不去呀!”李红梅这姑娘在岸边走了几步,李惊蛰瞧见她走路的时候,右脚一跛一跛的,还以为崴了脚,就准备帮对方看看。
    李红梅轻轻咬咬下嘴唇,然后一脸坦然地说道:“不要紧,小的时候打链霉素,伤了神经,留下踮脚的毛病。”
    李惊蛰知道,这种情况在当时確实有不少,医疗条件落后,药物的副作用,还有医术方面等等,都有可能造成一些不良后果。
    像李红梅姑娘现在这种情况,再厉害的医生也没法子,李惊蛰当然也没招。
    这时候,彪子也穿完衣裤,大步走来,李红梅虽然心里还有些羞涩,却还是向前迎了几步,深鞠一躬:
    “杨德彪同志,谢谢你奋不顾身救人危难。”
    这还是一个崇敬英雄的时代,像是救落水儿童,勇拦惊马等等,都是会在报纸上积极宣传的。
    李红梅也不例外,而且她还有亲身感受,更能体会这种见义勇为的可贵,她主动向彪子伸出手:“杨德彪同志,谢谢您!”
    彪子抬手抓抓后脑勺,一脸的傻笑:“嘿嘿,活著就挺好。”
    是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的呢,李红梅使劲点点头。
    李惊蛰则轻咳一声,打断了这二位的对话:“红梅姐姐,我哥小时候得脑膜炎,把脑子烧坏了,不过他心地善良,是最纯粹的人。”
    就彪子这模样,谁都能瞧出来,所以李惊蛰也没必要隱瞒什么。
    既然碰巧救了这个姑娘,而且瞧人家的样子,丝毫没有嫌弃彪子之类,李惊蛰就难免有了点小心思。
    虽然现在看来,难度挺大,但是万一呢?
    这世间最难预料的事情,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作为好兄弟,有机会当然要爭取。
    最关键的是,李惊蛰能够保证彪子生活无忧。
    李惊蛰也不得不感嘆:几年后,彪子下水救他,现在估计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结果呢,彪子还是救了人,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听到对面的那位姑娘又开始著急喊话,李惊蛰索性就叫彪子再辛苦一下,送佛送到西,把人驮到对岸好了。
    彪子是真听话,嗯哪一声之后,就要脱裤子。
    大哥,你长点心吧,李惊蛰连忙摇手阻止,刚才是救人,你再这样,那不成耍流氓了嘛。
    等到彪子又游了一个来回之后,对岸的李红梅向这边挥手道別,然后领著大姨家的妹妹和弟弟离去。
    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至於结果如何,李惊蛰是不会强求的。
    他还忍不住问问彪子:“刚才那个姑娘咋样?”
    彪子望著滔滔河水:“裤衩子捞不回来啦。”
    好吧,还是继续抓蝲蛄吧,李惊蛰又跑回小溪那边,继续翻石头。
    这个年代的生態实在太好了,不大一会,哥俩就抓了有三四斤,看样子是够吃了。
    最好再能抓两条大鱼,那就十全十美。
    李惊蛰又溜达到江边,找了个洄水湾,然后把刚才用蒲草的编的绳子伸进水里,他准备钓鱼试试。
    古代有姜太公直鉤钓鱼,现在有李惊蛰不用鱼鉤钓鱼,不知道他的收穫又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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