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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返回领地

    开拓领主:我的帝国游戏系统! 作者:佚名
    第六十八章 返回领地
    晨雾还未散尽,莱因小镇的东城门已响起马蹄声。
    莱纳河的水汽裹著麦秆的清香漫过石墙,落在卫兵的甲冑上凝成细小的露珠,昨夜宴会上的酒香尚未完全消散,领主们的卫队已在城门內整齐列队,甲冑碰撞声与战马喷鼻声交织成北境清晨特有的交响。
    凡尔维斯正在整理骑士鎧的肩带,银白甲片上还沾著昨夜的酒渍,却难掩眼底的笑意——二十匹种马的承诺像颗定心丸,让他对扩建骑兵队的计划更添底气。
    不远处,加坦男爵正反覆叮嘱商队队长,猩红披风在晨雾中格外醒目,显然是急著回去筹备送马的事宜;
    巴塔男爵裹著狐裘,正与夏因低声交谈,指尖不时指向东方的荒原,似在商议粮盐运输的路线。
    “凡尔维斯男爵,一路保重!”卡斯曼快步走来,手中提著一个沉甸甸的皮袋,塞进凡尔维斯的马鞍袋里,“这里是二十斤食盐,算我给贤弟的见面礼。”
    凡尔维斯翻身下马,郑重拱手:“卡斯曼男爵客气了,三日后续约,我必带最好的熟铁赴会。”
    他顿了顿,看向围拢过来的其他三位男爵,语气带著诚恳,“昨日约定的交易,我有个提议——不如將交易地点定在夏因兄的维森领,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夏因一愣,隨即拍了拍大腿:“好主意!维森领在五领正中,从卡恩亚尔领过来不过两日路程,枫叶领和白霜领过来也方便!我这就回去收拾粮仓和货场,保证让诸位满意!”
    他本就担心粮道安全,將交易点设在自己领地,既能省去运输风险,又能彰显作为“粮袋子”的重要性,自然举双手赞成。
    加坦和巴塔也纷纷点头。
    加坦的商队要送二十匹种马,走直线到维森领比绕路到卡恩亚尔领节省一天时间;
    巴塔的咸鱼干怕潮,维森领的乾燥货场刚好能存放,几人几乎没有异议。
    “至於交易时间……”凡尔维斯笑著解释,语气带著几分无奈的坦诚,“诸位也知道,卡恩亚尔领的铁匠铺刚扩建不久,六十名铁匠满负荷锻造,一天也只能出七套鱼鳞甲。昨日答应加坦兄十套,还需三天才能凑齐——不如就定在三日后的清晨,如何?”
    “三天足够!”加坦连忙应声,脸上满是期待,“我回去將种马备好,再带些商队的皮毛,刚好能和夏因兄换些粮食。”巴塔也頷首:“我带咸鱼干和黑海的盐巴,换些熟铁打造农具。”
    卡斯曼看著几人达成共识,笑著抬手:“既然如此,三日后维森领再会!我已让人备好船,顺莱纳河送诸位到渡口,能省些路程。”
    眾人纷纷翻身上马,凡尔维斯的具装骑兵队率先动了起来,马蹄踏过晨雾中的石板路,发出沉稳的声响。
    加坦的商队紧隨其后,车上已装好了綑扎整齐的皮毛;
    巴塔的卫队则牵著几匹驮著咸鱼乾的骆驼,在晨雾中渐行渐远。
    凡尔维斯勒住马韁,回头望了一眼莱因小镇的石墙,卡斯曼仍站在城门下挥手。
    晨雾渐渐散去,阳光穿透云层洒在荒原上,远处的蒂亚山脉隱约可见。
    他知道,三日后的维森领之约,不仅是一场简单的交易,更是北境五领同盟真正落地的开始。
    “出发!回卡恩亚尔领!”凡尔维斯一声令下,银白骑士鎧的身影率先衝出晨雾,身后的卫队紧隨其后,马蹄扬起的尘土与阳光交织,朝著蒂亚山脉的方向疾驰而去。
    夕阳將蒂亚尔小镇的石墙染成暖金色,远处蒂亚山脉的轮廓在暮色中渐次模糊,归鸟驮著余暉掠过荒原,翅膀的影子落在凡尔维斯的银白骑士鎧上,隨马蹄顛簸轻轻晃动。
    领主卫队的身影出现在小镇西城门的地平线上,具装骑兵的鳞甲反射著最后一缕霞光,禁卫射手肩头的草原战弓沾著沿途的草屑,却依旧保持著挺拔的姿態。
    “领主大人回来了!”城墙上的卫兵率先发现队伍,兴奋的呼喊声穿透暮色。
    吊桥缓缓放下,发出“嘎吱”的厚重声响,兰顿与加尔斯已带著几名文书等候在城门內,看到凡尔维斯的身影,立刻快步上前。
    “领主大人,这三日领地一切安好,铁匠铺已锻造出二十套鱼鳞甲,正等著您查验。”兰顿递上帐本,目光却不自觉扫过队伍后方——並未见到约定的种马,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凡尔维斯翻身下马,將韁绳丟给侍从,甲片碰撞声在暮色中格外清晰。
    他拍了拍兰顿的肩膀,语气带著难掩的笑意:“不急,交易定在三日后的维森领。先带我去书房,我要写封信。”
    话音刚落,便大步朝著领主府走去,连盔甲都顾不上卸下,显然是有急事。
    领主府书房的烛火很快亮起,青铜烛台將凡尔维斯的影子投在石墙上,他挥退侍从,亲自铺开信纸,磨墨的动作都带著几分急切。
    笔尖刚沾墨,脑海中便浮现出加坦男爵那二十匹种马的模样——虽说是草原种马,却终究比不过王国东境的良种马。
    父亲温德索尔伯爵的紫荆花领,可是占据了王国东部最肥沃的平原,那里的养马场是东境最大的战马培育基地,每年向帝国军输送的战马不下千匹!
    “这么好的资源,可不能浪费。”凡尔维斯低声轻笑,笔尖在纸上落下第一个字。
    他想起小时候跟著母亲回紫荆花领,曾见过养马场里的良种马——肩高近两米,鬃毛油亮,奔跑时四蹄翻飞如踏流云,比加坦的草原马不知强了多少。
    当初来北境拓荒,光顾著筹备武器粮草,竟忘了向父亲开口要战马,现在想来,真是失策。
    “父亲大人膝下敬稟:儿於北境拓荒两月,已建蒂亚尔小镇,收服黑石、铁矿二营,麾下具装骑兵十名,禁卫射手十名,常备军逾三百……”
    他先將领地近况细细写清,笔调沉稳,既展现实力,又不显张扬——他知道父亲最看重沉稳持重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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