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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知行合一难於登天

    致命美人计:顶级绿茶杀穿权贵圈 作者:佚名
    第108章 知行合一难於登天
    下山的小径有些狭窄,陆云征拿著沈明月的衣服走在最前,偶尔驻足观望远处。
    沈明月安静地跟在后面,保持著不远不近的距离。
    欧贞丰坠在最后,心中难以抑制好奇和探究欲。
    於是快走几步,凑到沈明月身边,压低声音,带著十二万分的不解问道。
    “明月,你跟陆处,你们之前就认识?”
    沈明月目视前方,点点头:“算是吧。”
    这含糊的回答显然不能满足欧贞丰。
    抬眼看向陆云征手中的那件女士大衣,更是觉得这两人之间绝对不简单。
    但他很识趣地没有继续追问关係,趁著陆云征继续往前走,隔了相对一段距离后,换个话题问。
    “我还是想不明白。”
    欧贞丰皱紧眉头,科研人员的较真劲儿上来了,望了一眼远处的田地,“这看来看去,就是荒草一片啊,有什么好看的?”
    “是吧,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沈明月閒散的笑了笑,“就算没有那些荒草,下面也不过是一片再普通不过的田地而已。”
    欧贞丰更困惑了:“那陆处还看得那么起劲?”
    “这跟我们觉得好不好看有什么关係?”
    沈明月看了一眼欧贞丰,“贞丰哥,你们做科研的追求真相,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错分明,但这不一样,他指著一片荒草说风景独好,你难道要拿著土壤分析报告去跟他论证这里寸草不生的必然性吗?”
    “我们隨从的人员只需要点头附和,这种事既不费钱也不费力,何乐而不为呢?”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陆云征忽然说道:“等开春种上稻穀,到了秋天,一片金黄,这也不错。”
    刚才沈明月还在说开满紫云英好看,这会儿他提的却是稻穀。
    但那又怎样。
    “那么巧,陆先生也喜欢这种感觉吗,稻浪千重,是丰收景象,看著就让人心里踏实欢喜,当隨风起伏时,真的很迷人呢。”
    明月没有任何停顿,真诚而钦佩的接话道:
    陆云征听后低低笑了。
    笑声不同於平日里那种冷淡中带著距离感的轻笑,而是真正开怀愉悦的,胸腔震动的笑。
    在冬日风中传进欧贞丰的耳朵里,感受到陆云征此刻发自內心的喜悦。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欧贞丰默默做出了个决定。
    回去就把《沧浪之水》看十遍。
    然而,另一个更现实,更无力的想法也隨之浮现。
    看了,就真的能做到吗?
    正如《沧浪之水》里的主角池大为。
    早期的池大为,难道不明白应该说些领导爱听的话吗?他明白,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可那份知识分子的清高与骨子里的执拗,却让他在关键时刻,话到了嘴边也只会变成一句乾巴巴,毫无润色的『谢谢领导关心』,甚至还会因为坚持所谓的正確而顶撞上级,最后被调岗。
    看得明白,和能做得到,完全是两回事。
    知行合一,难於登天啊。
    如果自己有那本事,也就不用累死累活的待在研究院,受磋磨打压了。
    欧贞丰在心里苦涩地嘆了口气。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再次將目光投向身旁的沈明月。
    这种见风使舵,审时度势,甚至带著点諂媚迎合的人情世故,不应该是那些在体制內,商海里浸淫多年,碰了无数钉子之后,才能磨练出来的圆滑吗?
    她那么年轻,面容还带著未脱的稚气,身姿在风中甚至显得甚有些单薄。
    可就是这样一个小姑娘,在那位气场强大的陆先生面前,那份从容,那份机变,那份分寸恰到好处的附和……
    怎么就能拋弃羞耻感,如此自然而然地说出那些话?
    这般想著,他也就这样问了。
    沈明月闻言,微微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
    山风吹起她颊边的碎发,精致的侧脸在夕阳余暉中显得有些朦朧。
    就在欧贞丰以为她不会回答时,她唇角似乎弯了一下,轻飘飘地吐出了三个字。
    “天赋吧。”
    欧贞丰沉默了。
    看著沈明月纤瘦却挺直的背影,想道,有些东西,或许真的与生俱来。
    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与这个同村妹妹在某个维度上的巨大差距。
    夕阳將三人的影子拉长,投在崎嶇的山路上,前方两人说说笑笑,欧贞丰沉漠跟隨。
    山风吹过,带著凉意,也吹不散他心头的复杂思绪。
    陆云征似乎心情不错,偶尔会隨口问沈明月一两句无关紧要的琐事,沈明月回答得也从容。
    说话间隙,偶尔会用眼角的余光回望一眼跟在最后面的欧贞丰。
    只见这位哈工大的才俊,此刻微微低著头,眉头紧锁,脸上是怀疑人生的纠结与迷茫。
    一个人最难克服的,从来不是物质的匱乏,而是精神上的那点自尊虚荣心。
    对清高的执念,对迎合的不屑,总想把脊樑挺得笔直。
    其实,哪里需要那么纠结?
    见性志诚,念念回首处,即是灵山。
    回到院子,宴席已经准备开餐,人声鼎沸,碗碟碰撞声,吆喝声不绝於耳。
    沈明月刚站定,梁秋英就急匆匆地找到她,把她拉到一边,低声商量。
    “明月,你三婶让我问你,你今晚送晴晴去男方家吗?”
    这边的习俗是第一天新娘家办酒席,除了迎亲的,来的都是新娘家的各方亲戚客人。
    第二天,则把新娘接过去后,新郎家办一场,也是除了陪著新娘过去的,参加的都是新郎方的客人。
    当然,也有不管男方还是女方的客人,统一去酒店办一场的。
    不过那规格就比较高了,不是这个小山村里的人能出资办得起的。
    沈晴的出门时间在凌晨两点。
    送亲这件事,沈明月压根没打算。
    老实说,一个未婚的女性,別人之所以带著几分不確定的尊重,无非是觉得她未来还有无限可能,或许能攀上高枝。
    可一旦嫁人,那么阶级基本就定下来了。
    一个选择底层嫁的沈晴与京市权贵陆云征,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她没那么閒。
    就在明月心里迅速权衡利弊,准备找个藉口回绝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拿出来一看,屏幕上跳动著宋连嵩的名字。
    “妈妈,因为五金这事我逼了男方那边一把,指不定怎么骂我呢,我就不去了。”
    快速回绝后,她走到旁边稍微安静点的角落接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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