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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我叫于格

    开局中世纪,正在十字军东征 作者:佚名
    第176章 我叫于格
    第176章 我叫于格
    “这里欢迎所有经过武器训练,並拥有一套盔甲的人,哪怕你的出身並不光彩。甚至都不需要出报名费。不过唯一的代价就是,受伤还是丟失性命都不得上诉,当然就算想去上诉,別人也只会把那个人当笑话看。”
    一道声音在埃里克身后响起。
    埃里克转过了身子,看清了声音的来源,是个穿著锁子甲的年轻男人。
    对方鼻子下面贴著一条勉强可以称之为鬍子的东西,似乎想以此让自已看起来成熟一点,但是这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他的个子不高,仅仅就到埃里克的肩膀,身上的那套锁子甲相当不合身,他的身板不大,锁子甲就像是压在他的身上一样。
    袖口明显长了一大截,锁子甲连帽垂下来甚至阻碍到了他的视线,以至於他不停地扯著连帽,看起来就像是个从家里逃出来的半大孩子,偷穿了父亲的战衣,“这两天全是骑士团体赛,和我组队如何?我叫于格,是个成熟的骑土,在我的三十岁的骑士生涯中,我足足参加了五十场比武大会,二十场在鲁昂,十七场在巴黎,剩下的十三场在巴塞隆纳!
    哼哼,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老手,我觉得我有义务將我举世无双的技艺传承下去。毕竟时代向前推进,新人总是取代后人,所以作为老手,还是要把机会多留给年轻人。”
    “这样嘛。”埃里克刚想要说些什么。
    这个时候正好一个骑士路过,他显然听到了于格的话语。
    那个骑士看了看于格,于格瞬时侧过了身子,试图避开那么骑士的目光,抓著自己的后脑勺。
    于格突然觉得自己的后脑勺特別痒,他得好好抓一抓,不然会影响比赛时的发挥的。
    那名骑士没有为难于格,嘆了口气,看向了埃里克,耸了耸肩:
    “说真的,朋友,我以前很討厌吟游诗人,因为他们说话带著诗人特有的疯癲,话语內容总是不著边际,我是个务实派,我討厌这种风格,他们让我觉得神经兮兮的。
    但是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因为吟游诗人发癲还得从古代诗集中寻找灵感,而有些人说胡话,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依据。
    总之,出门在外,小心点总没错。毕竟这年头好人都已经上绞刑架了,尤其是在曼恩。”
    说著那名骑士又嘆息了一口气,拍了拍埃里克的肩膀,隨后离开了。
    埃里克向著报名处走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那个名叫于格的年轻人又拦在了他身前。
    “所以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于格扯著自己的连帽,“你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埃里克突然有了点兴趣,双手抱胸,轻笑著看著眼前的这位少年。
    “污衊罢了。再好再优秀的骑士,也会遭到品行低劣者的污衊,根本没必要在意。
    甚至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污衊都是认可我能力的奖章。
    敌人越污衊,越唾弃我,越说明我做对了,越说明我有能力。”名叫于格的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
    “好吧。”埃里克对于格伸出了手。
    “谢......不,我是说,算你有眼光。”于格握住了埃里克的手。
    “我叫埃里克,是个丹麦人。”埃里克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于格,是个法兰克人,对了,我立志依靠自己,成为一名受人景仰的骑士,一名勇猛无双的將领。”于格用拳头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比武会场的北面全是帐篷,帐篷用的绳索也是同样顏色,每个帐篷前面掛著占有这帐篷的骑士的盾牌,他的扈从站在它旁边,穿得奇形怪状,像一个野人或穴居人,反正任何不可思议的装束都可以,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或者他在这场比赛中希望扮演的角色。
    中央那座帐篷作为荣誉席位。
    比武场外围的一部分地方建立了临时看台,台上掛了惟慢,铺了地毯,还为贵族和他们的家眷准备了坐垫,因为这是专供他们观看比武的。
    临时看台和比武场之间的狭长地带,是供自由民,以及比普通老百姓略高一等的观眾使用的可以比作戏院中的池座。
    大量低贱的下等人只能挤在大片青草丛生的土埂上,这是专供他们用的,不过凭藉较高的地势,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除此以外,也有不少人爬在四周的树顶上;甚至较远的教堂尖顶上也挤满了观眾。
    对整个场面需要补充的是,在比武场东边有一个特別的看台,它位在正中,因此面对著比武时双方交锋的地点,它比其他看台都高,装饰也更豪华,台上设有绣著王室纹章的光彩夺目的宝座和华盖。
    那是为威廉王子和曼恩伯爵休戈准备的,扈卫、少年侍从和卫士穿著华丽的制服,侍候在这尊贵的场所周围。
    特別看台对面还有一个看台,它同样高度,聂立在比武场的西侧;它不如特別看台豪华,但也许比它更显得五彩繽纷。
    一队非常漂亮的、精选出来的少男少女,穿著红红绿绿、鲜艷哨的服饰,环立在一张同样色彩鲜艷的椅子周围。
    各种形状不一的旗子,有的画著受伤的心、燃烧的心或流血的心,有的画著弓箭或者一般象徵爱神的胜利的图样,罗列在那里,旗子中间有一条绣字的横幅,它告诉观眾,这是专为“美与爱的女王”设置的荣誉席位。
    这时形形色色的观眾已蜂拥而至,正在抢占各自的位置,至於谁有权取得哪个位置,自然少不了发生许多爭吵。
    有些爭执,维持秩序的军士只消三言两语便可解决;较难解决的,便得做出仿佛要动用战斧或刀剑弹压的样子,才能平息。
    也有一些气焰更加囂张的人相持不下,这就只得由典礼官或两个警卫督察来裁决了。
    有一队大约二十个骑士组成的骑士警卫,全副武装,骑著高头大马,不断在场子里来回巡逻迫使观眾保持良好的秩序。
    看台上逐渐挤满了骑士和贵族,他们都身穿礼服,但这些豪华富丽的长袍,夹在夫人小姐们更鲜艷、更华丽的服饰中,便显得相形见出了。
    从人数看,妇女甚至比男人更多,儘管一般认为这是充满血腥味的危险娱乐,不会给她们带来多大乐趣,她们仍趋之若鷺。
    看台下面的那片空地,也很快挤满了殷实的城乡平民,由於自卑、贫穷或身份不明,不敢臂取更高的席位。不言而喻,在这些人中间,是最容易发生互不服气、相持不下的爭吵的。
    参赛的骑士不多也不少,大概有八十位左右。
    虽然是骑士团体战,但是这个比武场地是容不下八十多位骑士在这里横衝直撞的,这毕竟不是真正的战斗,毫无顾忌太过危险。
    因此骑士团体战是作为最后的决赛环节。
    在团体战之前,还要进行一轮个人战,淘汰一部分,当然就算被淘汰了,如果有意愿继续爭夺荣誉。但通常不会有人这么厚脸皮。
    主要规则如下:
    第一,挑战者不得拒绝应战者的比武要求。
    第二,任何要求比武的骑士,都可以从挑战者中选择他的对手,只须用长枪轻击一下该人的盾牌。
    他这么做时,如果用的是枪柄,那就表示他要求的是所谓友谊比赛,即枪尖上装有一块圆头木板,因此交锋时没有危险,至多人和马受些震动;但如果用枪尖轻击盾牌,那么比武就得“真干”,也就是用锐利的武器廝打,像真正作战一样。
    第三,当出场的骑士完成各自的誓约,每人打败五名对手以后,威廉王子便可宣布第一天比武的胜利者,他获得的奖品是一匹十分漂亮、无比强壮的战马;除此以外,他的勇敢还可获得一项殊荣,那就是指定爱和美的女王,这位女王便將负责颁发奖品。
    第四,根据规定,最后的骑士团体比武,所有在场的骑士,凡是想爭夺荣誉的都可以参加。全体参加者每两人一队,各尽所能,英勇拼杀,把对方击落马下或將对方拖出场外,即淘汰对方。
    直到威廉王子发出號令,宣布比赛结束为止。
    表现最出色,即淘汰对手最多的骑士,经威廉王子裁定后,由爱和美的女王为他加冕,戴上用薄金叶製作的、雕成桂冠形的头饰。这样,骑士比赛便结束了。
    但下午还要举行群眾性的射箭比赛、斗牛和其他娱乐活动,让大家从直接参与中获得更大乐趣。
    这大概是埃里克头一次正式参加一场比武大会,夏陵的那场只有剑斗,完全是半吊子,骑士骑土,最重要的得斗骑枪。
    埃里克现在在比武会场北面的帐篷区,这里是休息区,他在这里等待出场,不过他的目光在一旁的高台上扫视,却没有看到鲁弗斯的身影。
    于格站在埃里克身旁,正在分享他刚编的故事。
    “我曾经是杰出的骑士。我想现在也是,但感觉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二十年前,我曾为先王亨利效力,我与他並肩作战,知道吗?我们是战友。
    他和我说,我迟早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骑士。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场战爭,莫特默尔会战,这个世纪最凶险的战爭,战爭的结果我想你也应该清楚那个诺曼第的公爵贏了,我们是败者。公爵是个杰出的军事家,他之后的人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他为自己贏得了一顶王冠,所以我不恨他,我甚至有点嚮往他。
    与之相反,我憎恶我的领主,我的领主是先王亨利的男爵,但他是个可恶的人,儘管作为他的僕从,我不该这么说自己的封君,但我还是要这么说。
    他是狡诈的,他是卑劣的,莫特默尔会战后,我们处於劣势,於是他与诺曼贵族交好,出卖了我的领地。
    没有人帮我,我对正义绝望了。於是我上路了,靠我的臂力生活,我寻找比我更坏的人,我想向他復仇,现在也是。
    我的妻子担心诺曼人攻破城墙后会残忍行事,便与诺曼人进行了交涉,让他进入了我的城堡。
    经过一番挣扎之后......她就上床睡觉了。
    我的儿子被一个诺曼贵族宣布为庄园主,成年后就可以继承,在此期间那个诺曼贵族是摄政和保护人,一切收益將归他所有,剩下的只够我的夫人维持一个小家庭。
    而我一无所有,我只能够流浪,並伺机復仇。”
    “抱歉,你看起来可一点也不落魄。”埃里克没有直接戳穿于格,而是顺著他的话茬,打趣道。
    “我儘量让自己表现得不那么悲伤。都这么糟糕了,整天哭丧著脸,也无济於事。
    所以我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精致点,用尽我所剩下的一切,穿得光鲜亮丽,能够让我短暂忘记伤痛,从而让我精神点。
    就像现在,比起我的悲伤过去,你更加在意我的这身行头,不是吗?
    即便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他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于格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假装自己是个硬汉,“对了,你呢。每个好骑士都有一个好故事,不是吗?”
    “我?一个从义大利来诺曼第谋生的私生子,我的父亲不打算留给我任何东西,我发誓要过得比他更好,並让他为之后悔。”埃里克隨意地敷衍道。
    “你刚才不是说你是丹麦人吗?丹麦不是在北边吗?义大利应该在南边才对。”于格抓了抓自己的脑袋。
    “丹麦人想去哪就去哪。”
    “也是。”于格点了点头,虽然他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埃里克注意到那个豪华高台上多出了几道身影,其中之一正是鲁弗斯,他没有戴头盔,所以他那红脸很显眼,鲁弗斯身旁还跟著一个穿著北义大利风格服饰的青年,青年显得很慵懒,似乎对比武大会没什么兴趣。
    这时,喇叭声响起,传令官说话了,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著,人群沸腾起来。比赛开始了。
    传令官命令僕从举起不同顏色的彩旗。
    一轮十个骑士,十个骑士进场,埃里克是其中之一。
    “愿上帝保佑你。我是看好你,少年。”于格拍了拍埃里克的马,一副过来人的模样。
    隨著骑士们进场,人群发出“--------“的叫声,就像一个人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时,人群会发出的叫声一样。
    侍从从靠在栏杆上的地方拿起一把骑枪,递给每一位入场的骑土。
    同时还拿起两把备用的骑枪。
    这是特製的骑枪,专门用於比赛的那种钝尖的四节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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