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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杀別人比被杀要好

    开局中世纪,正在十字军东征 作者:佚名
    第92章 杀別人比被杀要好
    第92章 杀別人比被杀要好
    “埃里克,你在做什么?还不上来!”
    “这沼泽是假的。国王的军队肯定就在不远处。”
    听到埃里克的话语,贝莱姆下了马,也踩上了沼泽,同样沼泽土陷入一定程度便不再下降了。
    “果然是假的,也许我们该通知一下罗贝尔。”
    “等等,不著急,我们应该先弄清他们的具体位置,人少有人少的好处,人一多,也许他们就察觉了。”
    埃里克大腿猛地用力往下踩了踩,果然踩到了底部。
    这个所谓的假沼泽,就是一个装满沼泽土的壕沟。
    埃里克稍微用点力,便抽出了大腿。
    这些沼泽土虽然才填进去几天,但是由於这几天没有下雨,因此粘稠度並不大。
    只是用来装它的壕沟深度还算可以,与这沼泽土搭配起来,还怪唬人。
    他继续往前迈去,隨即便感受到了底部土壤的坡度,坡度是向上。
    很快他便走出这片“沼泽”,到达了对面。
    这个假沼泽的宽度相当窄,仅仅只要三四步就可以走过。
    只要跨过这个假沼泽壕沟,对面就只有薄薄的一层沼泽土,上面盖著一些灌木和不知名的绿植,它们是简单粗暴地被摘下铺上去的。
    显然这是临时弄出来的。
    不过光是挖出这么长的浅壕沟,也足以上好几天的功夫。
    “这假沼泽的宽度不大,只要马儿稍微用力,就可以..::
    埃里克刚想要招呼贝莱姆以及骑士们越过来,然而下一刻一阵號角声在森林里响起,
    那不是他交给莱夫的號角发出的声音,是..::
    “是罗贝尔的號角!城门开了!可恶啊,这下好了,阿尔诺要出尽风头了!”贝莱姆抢先一步说道。
    埃里克再次蹭过了那个沼泽,立刻翻身上马。
    “恐怕没有那么顺利,希望我们还来得及。”
    “等我们赶过去英雄都已经演完主幕了。我们还是查探一下国王的营地在哪,比较合適。”
    贝莱姆也过了沼泽,不过他没有立刻上马,他还没有理解埃里克话语中的意思,慢条斯理地擦著自己身上的沼泽土。
    这对他来说也许是件好事,至少那股粪便的味道被冲淡了许多。
    “你觉得国王专门在这里弄块沼泽地是来这里度假吗?”
    “你是说......该死,上帝保佑,愿阿尔诺和罗贝尔別那么倒霉。”贝莱姆赶紧爬上自己的战马。
    没有什么时候比起一个军队通过一道城门时,进行袭击更加合適了。
    伦敦城外,不远处的灌木丛中。
    侦察兵托马斯正摇晃著脑袋,困意在他的脑海里横衝直撞。
    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觉了。
    本来这个侦察岗是由两个人轮流,但是他的搭档菲利蒙今天一直闹肚子,本来今天下午还能够换岗休息一会儿,但是菲利蒙断断续续地跑了五六次厕所。
    侦察的工作全赖在他头上了。
    托马斯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他在十五岁的时候便出来谋生了,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士兵,一直做到现在。
    因为是家里么子的缘故,父亲那微薄的財產,根本分不到他手上,他不会任何手艺,他也不想成为一名佃农,因此他能够选的工作不多,事实上只有士兵这个职业还算体面。
    他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十五年的从军生涯,他没有丟掉自己的性命,甚至一条胳膊。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低级步兵,前几年走运成为一名不用正面上战场的侦察兵,十五年的军龄让他赞下了一些钱,事实上他离开过军队,但是很快又回来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除了打仗之外的技能外,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一点也不想成为一名英格兰的佃农。
    这十五年英格兰很乱,他效忠的最高主君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个,托马斯只能够记住他们的名字,他分不清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做些什么,但是有仗打就代表著他有收入。
    儘管托马斯知道打仗不是一件好事。
    不一会儿他身后的灌木丛动了动,作为军人的本能使得托马斯瞬间清醒了过来,握住了手中的长矛对准了身后的灌木丛。
    隨后一个熟悉的脸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是他的搭档菲利蒙。
    托马斯转过了身子,继续看向城门口。
    他不打算抱怨,这没有意义,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幸运,他早就记不清自己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军旅生涯有多少个搭档了。
    “托马斯,你下去休息吧。让我来吧。今天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吃坏什么东西了。”
    “我没有那么累。你难受的话,你可以躺一会儿。我上次都和你说过了,那群骑士老爷的东西没有那么好吃,就算是要扔掉的食物,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捡著吃。”
    “还不是给我们准备的黑麵包里掺了太多的木屑。我现在嘴里全是那种味道,那些军需官乾脆让我们啃木头得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往自己的口袋里塞更多的钱。”
    菲利蒙躺了下来。
    “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得了。”
    “这当然知道,我就想抱怨抱怨。那群骑士老爷无论怎么样都有人赎,喝著麦芽酒,唱著歌就把仗打了。
    唉,我们可怜吶,像我们这种小兵,战场上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人会在意。
    工作多,薪水低,別人休假,我们全勤,钱少事多,离家远,不过好在我们不用交地税,因为我们根本买不起地。
    托马斯,你说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一名士兵。”
    “因为比起被杀还是杀別人比较好,而且还能够攒点钱,这几年英格兰不太平。”
    “是啊,这群贵族总有一堆理由要打仗。这次是因为什么来著。”
    “好像是国王的儿子要当国王什么的。”
    “是我记错了吗?那上次是因为什么来著。”
    “是上上代国王的堂侄要当国王。”
    “那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內兄要当国王。”
    “那上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岳父要当国王。”
    “唉,突然感觉这仗打得特没劲。我们整天就为了这帮贵族的家事在流血。当个贵族不就行了吗?明明他们已经衣食无忧了,为什么非要当国王,你说这帮贵族是不是傻......
    菲利蒙话还没有说完,托马斯就对他做了一个声的手势。
    视线透过灌木丛,伦敦城外的吊桥不知何时放了下来。
    就在吊桥放下的一瞬间,一队骑士从一旁的森林里窜了出来,举著火把,驱使著战马向著城內奔去。
    城门上的守军发现了骑土,以弩箭回击。
    然而骑士只是先锋队,紧接著密密麻麻的弩兵和长矛兵从森林中紧跟而出,与城门上的守军对射了起来,掩护骑士进入伦敦城,
    一部分长矛兵和弩兵也紧隨著骑士想要衝入城中,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马匹,加上守军的骚扰要慢上许多。
    “我们得去报告给国王。”
    托马斯起身,往身后的灌木丛跑去,只是他还没有穿过灌木丛,便停住了脚步。
    几百名骑士举著火把就停在他的身前,最中央的是一个挺著大肚子的中年人,他的头盔上嵌著王冠,他完全没有看托马斯,他正在和他身旁的贵族说著托马斯听不懂的语言。
    没有人在意托马斯,仿佛托马斯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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