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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埃里克的人生企划

    开局中世纪,正在十字军东征 作者:佚名
    第29章 埃里克的人生企划
    “发生什么事了吗?”
    伯爵快步地从城堡的楼梯走了下来。
    “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不,没有,伯爵大人。有个山鷸被明艷的阳光恍了眼,然后晕头转向地撞在了墙壁上。仅此而已。”其中一个留著络腮鬍子的骑士,憋笑著和伯爵说道。
    “是吗?那这可怜的小傢伙还真是倒霉。还好现在不是夏天。”
    伯爵看了一眼埃玛,显然他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你们就一直抱著这个烂笑话过冬吧。”
    埃玛將书放回了一旁的书架上,离开了大厅,一直下到了楼下的庭院。
    她突然想起了埃里克,那天回来了之后,便再没有见到他出现,这傢伙一路上吵著要双倍的报酬,结果却不告而別了。
    难道是在集市上发现了他以前批发出去的良心?
    也好,要是这傢伙真留下来,確实不好打发。
    等等,我为什么会想起他?
    庭院的不远处就是马厩,这个时间点已经有几个扈从製作草料,打理马的毛髮。
    “阿芙拉!”
    她喊出了一个名字,但是这並不是人的名字,而是马的。
    这是她的专属坐骑,是父亲在她14岁生日的时候送给她的,这也是男性嗣子成为扈从的年龄。
    阿芙拉相当温顺,並且相当聪明,能够听懂她的命令,每次喊出她的名字必会得到回应。然而熟悉的啼鸣声並未响起。
    “誒?”
    埃玛心里一沉。
    “阿芙拉!”
    仍然没有。
    她眉头一皱,连忙两步並作一步快步到了马厩。
    视线扫过一群马匹,却没有见到熟悉的身影。
    “早上好,埃玛小姐。”
    “阿芙拉去哪了?”
    “我.......我我不知道啊,大小姐,那天不是我值班。”
    “前天我回来的时候,没有看到阿芙拉吗?”她拉住了一个扈从。
    隨后这个扈从叫住了另一个正在铡草料的扈从。
    “博福特,你看见大小姐的阿芙拉了吗?阿芙拉不见了。那天大小姐回来,我不是让你去照顾阿芙拉吗?”
    “阿芙拉......”
    博福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哦,我想起来,是个教士。”
    “教士?弗朗西斯先生?”
    “不,是那天和大小姐一起回来教士,他说自己是什么......什么兽医,好像是这个单词,我记不清了。他说阿芙拉的毛色有问题,被恶魔附了身,他可以免费为它祝圣。
    我当时没有多想,就去做別的事了。不过我看见他是空著手......”
    博福特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埃玛的手势打断。
    “怎么了?小姐。”
    “我没事。”
    埃玛长呼了一口气,转过身,便准备离开。
    走著走著,她突然笑了起来。
    与愉悦的笑声不同,这笑声让博福特感觉有些毛骨悚然。
    ..........
    此时,正在跑路的埃里克。
    与来夏陵时不同,这回没有飘雪,落的是更有份量的东西————冰雹。
    埃里克戴著修道士的兜帽,布料並不厚,因此冰雹打在脑袋上还是有些疼的。
    不过他现在毫不介意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
    “啊嚏!”
    坐在自己毛驴上的埃里克突然打了个喷嚏,手上的那个红玛瑙戒差点飞了出去。
    “谁在想我?肯定是博希蒙德那个混蛋,那傢伙偷鸡摸狗的时候又报了自己名字。”
    他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光芒打在红玛瑙之上,折射出瑰丽的色泽。这令他十分愉悦。
    微光闪过,玛瑙戒指消失在了他的手中,放置到了存储空间之中。
    这次真是收穫颇丰。
    他现在储备的资金,再加上自己积累一些赃物,应该够他拉起一伙大概一百人的僱佣军团,虽然是杂牌的。
    埃里克已经准备好了,要是罗贝尔夺位失败,他就在诺曼第拉一只僱佣军,去加利西亚参加圣战,如果进行得顺利的话,自己说不定可以反攻阿普利亚。
    突然间埃里克就察觉到了灌木丛中明显不正常的骚动。
    “向天堂的守护者致敬,荣耀之父的杰作......”
    埃里克突然唱起了讚美诗,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显然把灌木丛中的人给嚇坏了。
    或许是意识到躲藏已是徒劳,那人走了出来。
    骯脏的脚上没有穿鞋子,全身裹著破布,戴著一副生锈的战场铁头盔,头盔盖住了他的脸,一把锈跡斑斑的“剑”,或许用生锈的铁片来形容更加合適。一条染血的布绑著他的上臂,明显是最近受了伤,也许他是个逃兵。
    看著这“恶徒”的狼狈样,埃里克看了直摇头。
    就算他把脖子送上来,他都懒得砍,简直浪费体力条。
    他站在路中央,挡住了埃里克的去路,比起劫匪,他更像是个无家可归的穷苦乞丐。
    “上帝保佑你,孩子。”
    儘管对方的年龄好像比他大一点。
    “你算个什么司鐸?”
    劫匪指责的是埃里克的头髮,他並没有留神职人员经典的髮型,地中海头型,也就是头顶光头,旁边是头髮。这种头型对於普通教士来说並非强制,虽然大多都会剃以表示虔诚。
    埃里克觉得反正那群剃头的修道士也没几个遵守圣本尼狄克特守则,所以没必要执著於剃头这个事。
    “我是王桥修道院的修道士。”
    “你胆子可真大。居然敢一个人在森林里走。你不怕被抢吗?”
    “没人可以抢我。一个修道士身上能有什么东西。修道士的所有都是属於上帝的。蠢货才会抢上帝的东西。你的灵魂会遭劫,落入永恆的地狱。”
    这套说辞在大多情况下很有说服力,即便是在英格兰。
    【说服失败。】
    “上帝有没有收到,我不知道,但是大多数东西总会进教士的口袋里。你还有头驴,我要这个。”
    劫匪不依不饶,显然生存已经压倒了信仰。
    “也许你更需要的是食物,你想吃点麵包吗?”埃里克从包裹里取出了一块麵包。
    【说服失败。】
    “不,我需要的是钱,不是麵包。所以我要这头驴。”
    “也许你该冷静点。但可能有人会说:『我知道埃里克修士有匹小毛驴,它前额上有一道白色的十字架印记,就和你的这头一样,你的这头是从哪来的。』
    要知道行窃,是会被剁掉手的。”
    【说服成功,口才经验+10.】
    “你很聪明。”劫匪显得有些窘迫。
    “你也很聪明,没必要为了一头驴得罪教会。因为你上哪也卖不了。”
    埃里克鬆了一口气。能用口才解决,还是不动手比较好。
    毕竟他们也是可怜人,如果活得下去的话,没必要这样。
    “那我要点麵包。”
    “荣幸之至。”
    对方接过了埃里克手中的麵包,灌木丛中走出了四个与他同样衣衫襤褸的“劫匪”,拿著粪叉,柴刀之类的农具,与他们相比,第一个劫匪还体面了不少。
    埃里克將鞍囊取下,从中取出麵包和奶酪。
    修士没有办法拒绝这种请求,为飢饿的人提供食物,是修士神圣的责任。
    主说:“餵养我的羔羊。”
    其他几个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从埃里克手里接麵包时,捂著脸。显然对於劫掠一个修士这种事情,感到羞愧。
    其中一个大个子对埃里克说:“谢谢你,修士。我饿惨了。我为这罪恶的行为而懺悔。”
    不等埃里克回应,第一个劫匪打断了他道:“没必要感谢他,感谢我们自己吧。这些都是我们上交的什一税。”
    “无奈之举,上帝不会因此惩戒。”
    埃里克重新骑上了小驴。
    【达成成就,神佑世人(3/3)】
    【口才经验+60,虔诚+100,威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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