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什么叫全父是无名者(下)
在部落眾人和费鲁斯的围观下,达奇和黎曼·鲁斯进行了第一轮比试,黎曼·鲁斯率先出手,他走到一块比他还要高得多的巨石面前,怒吼一声,就把那块巨石给硬生生举起来了0
整个部落瞬间沸腾,欢呼声像海啸那般席捲而来。
鲁斯维持了一会,就把手中的巨石扔下,发出沉闷的声音,让大地为之颤动,可想而知,这块巨石的重量究竟有多么可怕。
“现在轮到你了。”鲁斯拍了拍手上的碎屑和泥土,转过身看著达奇。
费鲁斯走到无名者的身边,压低声音询问。
“无名者大人,要不要我来?”
“放心吧,我能贏他。”达奇边说边环顾四周,选择合適的石头。
费鲁斯:————————
你想啥呢??
你贏他不是正常的吗?
现在考虑的是,你別把黎曼·鲁斯给整自闭了。
部落建在一处峡谷的深处,三面环山,一面对著冰原,部落的北侧,紧挨著山壁的地方,有一片巨大的乱石堆,都是千万年前冰潮从其他地方裹挟衝来的。
达奇活动了一下筋骨,就迈腿走向那片乱石堆。
眾人见到这一幕,纷纷压低声音,交头接耳。
“这个外乡人,他要干什么?”
一位部落的年轻勇士皱著眉头,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同伴。
“该不会是要去搬那些石头吧?”旁边的人挠了挠胡茬。
“怎么可能,那些石头可不是人力能撼动的。”
“那他去那里做什么?是自认失败了吗??”
达奇的目光在那片乱石堆中扫视著,看到一块高达二十多米的石头。
准確地说,那已经不是“石头”了,而是一座低矮的石头山。
这块石头矗立在乱石堆的最深处,背靠著山壁,像一尊被遗忘了千万年的、面目模糊的远古神像。
看到达奇走向那块巨石,部落的勇士们纷纷皱起了眉头,那块巨石都跟一座小山似的,怎么可能有人举得起来。
这傢伙莫不是得了什么失心疯吧。
输了就输了,没必要这么极端吧!!
黎曼·鲁斯也站在人群里,一只手里抓著一条烤得焦黄的羊腿,另一只手端著一杯满到杯沿的麦酒。
“就这样的小身板,还想抬起那块巨石?”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所有人目瞪口呆。
要知道,那块巨石明面上有二十多米高,可地下还埋了几十米呢。
可想而知,有多夸张,都相当於一座石山了。
达奇走到巨石的旁边,找到能让自己尽力的凹点在力量宝石的帮助下,双手猛地发力,把巨石乾净利落地的从地里拔出来,留下一个惊人的深坑。
“感觉还是有点轻啊。”
达奇轻鬆地拋动手中的巨石,有些不满意地说道。
整个部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著这一幕,脸上的惊愕之色难以隱藏。
连吃肉喝酒、一脸自信的黎曼·鲁斯都傻眼了。
这————这傢伙,居然这么厉害??
而且,石头都这么大了,居然还说太轻了。
这!这!
还是人吗??
一旁的费鲁斯看到这一幕,暗暗摇头,带著一副“我早就知道会这样”的瞭然。
真是一群心思单纯的二货,根本不知道面对的是什么。
举起一块石头算什么,必要时刻,无名者能把你们脚下的这块大陆板块整个掀起来给你们看。
达奇把巨石扔到地上时,传来沉闷的声响。
巨石落在乱石堆旁的空地上,砸出了一个深达数米的坑,巨大的衝击力將坑边的积雪和碎石向四面八方推去,形成了一圈环形的隆起。
达奇拍拍手,拂去掌心的灰尘,走回震惊的眾人面前。
“现在,这个挑战项目是谁贏了?”
部落里的眾人面面相覷,纷纷把目光看向他们的王—黎曼·鲁斯。
“你贏了,外乡人。”黎曼·鲁斯很坦率的承认了这一点,”接下来,我们开始比第二个项目。论喝酒,我可不会输给你。”
酒量可是黎曼·鲁斯的主场,在芬里斯,没有人能在喝酒这件事上贏过他。
最疯狂的时候,他曾一个人喝乾了整个酒窖,对黎曼·鲁斯来说,喝酒比喝水都简单。
达奇被鲁斯等人带到了位於部落最深处的一处酒窖,那是一个背靠著山壁挖掘而成的巨大洞穴,入口处用厚重的原木门封著,门板上钉著铁条,缝隙处塞著乾燥的苔蘚以防止冷空气渗入。
刚进入酒窖,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混合著麦芽、蜂蜜、浆果和某种芬里斯特有的野生酵母的气味扑面而来,酒窖里面堆放著满满当当的大酒桶,每一只都有三四米高,直径超过两米,由整块的橡木和铁箍拼成。
“比赛规则很简单。”鲁斯走到一个酒桶面前,深深闻了一口酒香,才回过头,对达奇说道:“谁喝得多,就算是谁贏。”
“好。”达奇点点头,从游戏仓库里取出那枚,能让使用者完全免疫酒精影响的“千杯不倒”徽章。
在眾人的注视下,他们开始了第二轮比试。
两人都好似牛饮般的喝酒,一桶接著一桶,就算是单纯喝水,也不带这么夸张的。
部落里的人看得目瞪口呆,他们见过鲁斯喝酒,那是他们部落的保留节目,宴会的高潮就是看狼王如何一杯接一杯地喝倒所有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和鲁斯拼酒拼到这个程度。
鲁斯边喝边看无名者,发现对方居然都没事,脸都没红过,立刻就一鼓作气,喝得更快了,想要以此压过对方。
然而,达奇却不慌不忙,继续牛饮,直到黎曼·鲁斯喝断片,他都还在继续喝,直到震惊的部落眾人,確认他已经贏得胜利,才停下来。
等黎曼·鲁斯睡醒,已是第二天。
毫无意外,他又输掉了喝酒”这个挑战项目。
等到他走出来,达奇、费鲁斯,以及部落里的眾人走到他的面前。
“什么时候开始下一个项目的比试?”达奇问道。
看到达奇,黎曼·鲁斯心中直犯嘀咕,这个外乡人连几十米高的巨石都能轻鬆搬起,喝酒更是喝到自己怀疑人生。
若是真和对方打架,估摸一拳就要被人打飞了,毫无胜算。
不能和对方打架。
得找个说法,把打架改成狩猎。
芬里斯人最擅长的就是狩猎,而他,黎曼·鲁斯,芬里斯之王,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猎手,有著丰富的经验,换成这个项目的话,胜算很大。
“接下来,就让我们进行最后一个项目吧。但是————”鲁斯拉长了声调,“我们两个打,太没意思了,不如我们和芬里斯的巨怪们打。看看谁打败的巨怪体型最大,怎么样?”
听到这话,费鲁斯有点惊讶。
他一直以为黎曼·鲁斯没啥脑子,从昨天那两场比试来看,这个芬里斯狼王確实表现得像个只会用蛮力和酒量说话的莽夫。
但现在看来,他看错了。
这不是挺聪明的吗?
还知道选择自己的优势项,可惜还是必输的命。
达奇没有反对,因为不管黎曼·鲁斯选什么项目,都会是他贏。
输是不可能输了,输了就重启时间线,选择更好的道具再比过。
桀桀,小小哈士奇,还妄想战胜第四天灾,简直不知死活。
双方约定一天时间,看看谁能带回来的猎物更庞大。
鲁斯立刻动身,前往港口,驾著一艘长船向北方的巨龙之海驶去。
巨龙之海,棲息著一种可怕的海洋巨兽,海龙。
体长可达数百米,皮肤像鎧甲一样坚硬,牙齿像长矛般锋利,每次浮出水面都会掀起巨浪,鲁斯把它们当成了狩猎对象,誓要胜过那位神秘的外乡人。
大海的天气说变就变,鲁斯出海时还阳光明媚,下一秒就风云突变。
黑压压的厚重云层笼罩在天际,哪怕此时是正午,也如夜间般黑暗。
狂风大作,巨浪不断来袭。
鲁斯的长船像一片树叶在暴风雨中飘摇,被浪峰拋起,又被浪谷吞没。
黎曼·鲁斯毫无畏惧,驾船深入巨龙之海。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巨浪席捲而过时,一个可怕的脑袋从海洋里探出来,整个脑袋比船都大,牙齿尖利,是不折不扣的庞然大物。
“你是我的了。”黎曼·鲁斯看到海龙出现,兴奋不已,大喊大叫。
原体拿起巨型鱼叉,用尽全部力气掷出,精准地扎入了海龙的左眼。
体型庞大的海龙发出了愤怒而痛苦的咆哮,疯狂用身体搅动周边的海水,掀起巨浪。
鲁斯毫无畏惧,只有兴奋,他借力一跃而起,拿著战斧劈向对方,动作野蛮粗獷,双方缠斗了近一个小时,海里全都是血,泛红一片。
而鲁斯的努力,也没有被白费,他最终成功砍翻海龙,拿下这头可怕的巨兽。
接下来的时间里,鲁斯又狩猎了几头海龙,甚至深入巨龙之海,只为能狩猎到更大的海龙。
看时间差不多后,他就选中最大的那条,把它拉回港口,凭藉著蛮力拖回部落。
他狩猎到的那条海龙体型夸张无比,部落眾人无不惊嘆海龙的庞大。
“看来是我们的王贏了。
97
“芬里斯之王万岁。”
”
”
很多人欢呼了起来,异常的兴奋和激动,费鲁斯在一旁静静的看著,只觉得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这时,突然有惊呼声传来。
“那是什么东西?”一个勇士指著远处海面上的某个东西,手指在颤抖。
“那是怪兽吗??”另一个人喊道”那是一头海龙,我的老天爷啊,它太庞大了。”
“它死了,它的脑袋被人打穿了。”
“”
鲁斯听到惊呼声,转头看去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瞪大了眼睛。
这————这太夸张了吧!!
一头体型恐怖、好似山脉般的海龙出现在视野里,其脑袋出现一个可怕的伤口,显然是那位外乡人的手笔。
和这头体型恐怖的海龙相比,鲁斯狩猎的那头海龙,就像是刚出生的幼仔。
达奇也跟著去了巨龙之海,直接潜入海底,击杀了沉睡在海底的巨型海龙。
走到部落前,达奇把海龙扔在了一片空地上,走到鲁斯的面前。
“现在怎么说?”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死寂的港口上,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石头上。
“我输了。”黎曼·鲁斯看到这一幕,只能接受事实,“你想要什么?是我的王位,还是要我效忠於你??”
“我不需要这些。”达奇摇摇头,“我只是来找你挑战的,並不是想要得到什么。”
“这么简单??”黎曼·鲁斯流露出怀疑的神色。
“这里的人很喜欢你,黎曼。”达奇说道:“接手这个世界对我而言意义也不大。”
“若是非要我拿点东西,你才肯安心,那你给我一个承诺吧。”
“承诺??”黎曼·鲁斯皱眉问道:“什么样的承诺??”
达奇说道:“永远要保持独立思考,做任何重要的事情前,都要认真思考,不要成为任何人的工具。”
黎曼·鲁斯一开始的问题是盲从帝皇的命令,导致了许多悲剧,(帝皇:啊,你这人,又开始搞事情是吧!!)
普罗斯佩罗一战后,学会了独立思考,却又过於衝动,贸然去找荷鲁斯单挑,虽说成功重创荷鲁斯,这个举措却导致荷鲁斯仅存的人性消亡,彻底墮入混沌,还导致所剩不多的太空野狼折损。
“你的要求很奇怪。”黎曼·鲁斯皱眉,“但我会遵守的。”
话音落下,达奇看到黎曼·鲁斯头顶的感嘆號消失。
他知道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是时候前往下一个任务地点了,於是就笑著点点头,“记住你的承诺,黎曼·鲁斯。”
“我决定再赠予你一份礼物。”
达奇边说边从游戏仓库里取出所有的蓝巨星碎片,利用无限手套,將它们融合成一个精致,仅有巴掌大的宝石。
宝石里面蕴含著一颗恆星绝大部分的力量,只要稍加引导,就能释放出毁灭万物的攻击,也能隨意改变芬里斯的气候。
达奇把宝石放在部落的雕像上面,它散发出的温度,让周边区域都温暖了起来。
放好宝石后,达奇把控制宝石的办法告诉黎曼·鲁斯,让他好好运用这颗宝石,造福芬里斯的人民,接著,达奇又打开世界编辑界面,把芬里斯最高的山峰提起来,放在空中,让它漂浮著,作为日后太空野狼的活动基地。
除此之外,他还塑造了一条永恆的彩虹,让它掛在悬浮的山岳之上。
“这是你承诺的见证,黎曼·鲁斯,不要辜负自己的曾说过的话。”
达奇一连串的动作,让一眾芬里斯人看得目瞪口呆,隨手就能压缩恆星,能製造浮空山脉,还能製造永久存在的彩虹,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能做到这些的,唯有诸多神话里的创世主。
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黎曼·鲁斯立刻就要召开宴会感谢达奇,还当眾宣布要为对方建造雕像,纪念其为芬里斯所做的一切。
然而,达奇並不想继续浪费时间,摇了摇头。
“我们在芬里斯待得已经够久了,是时候该离开了。
说完,达奇就召唤出塔迪斯电话亭。
“你们这么快就要走了啊??不如先参加我们的盛宴吧,等第二天再走了。”鲁斯开口挽留。
然而,达奇只是摇摇头,转身就走入了塔迪斯电话亭。
“再见,我的兄弟,过段时间见。”费鲁斯一边说,一边走入塔迪斯电话亭。
他的话让黎曼·鲁斯很困惑,过段时间见是什么意思,他们很快就会回来吗??
黎曼·鲁斯想要问清楚,但塔迪斯电话亭已经启动了,隨著空间的扭曲,塔迪斯电话亭进入了时光隧道,消失不见了。
达奇在塔迪斯电话亭的操作面板里,输入一个任务地点的坐標—毒气星球,巴巴鲁斯。
准备去给臭罐头的老大,狠狠洗个澡。
鲁斯和部落眾人,看著两个外乡人离去,心情很复杂。
这两个外乡人太神秘了,来进行挑战,贏了之后,没拿走任何东西,反而还送珍贵的礼物给他们,“让人准备好宴会,虽然无名者已经离开,但我们依旧要举办宴会,为无名者建造雕塑。”
鲁斯等人进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感谢无名者给予芬里斯世界的礼物,宴会过后,芬里斯的各个部落就在芬里斯之王黎曼·鲁斯的要求下,为无名者打造雕塑,奉为全父。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鲁斯和眾人为无名者雕像建成而庆祝时,又一个外乡人来了,对方打扮得像是一个流浪汉,一进来,就自称是全人类的拯救者。
听到这番话,黎曼·鲁斯和其他人面面相覷,这牛逼吹得,小母牛都飞上太空了。
——
“你叫什么名字,又有什么能力?”黎曼·鲁斯问道。
“我是人类之主,群星的统治者,帝皇。”隨著话音落下,流浪汉变成了一个穿著金色鎧甲的壮汉,全身涌动著明亮的光辉,“我此行的目的,是要把你带回去,因为你是我的儿子,你的未来不应该局限在这个星球,而是走向浩瀚的星空。
“你將执掌军团,以人类之名,开启征服银河的大业。”
“这样啊,听著挺有意思的。”鲁斯表现得並不热烈,他很早就知道自己並不是芬里斯人,当帝皇一出现,基因里蕴含的信息,就让他清楚知道面前之人是他真正的父亲。
黎曼·鲁斯的平淡反应让帝皇有些破防,他进入芬里斯时,就看到了各处都有无名者的雕塑,很显然对方拜访过这里了。
该死的无名者,又把他的儿子忽悠瘤了。
气抖冷,谁家好人,天天抢別人的儿子啊!!
ps:四月有番外,讲的是战胜四神后,圣吉列斯参与诸天大远征的故事,喜欢的朋友可以用月票解锁,共计七千字。
希望四月,我能动力满满,天天爆更吧。
第285章 什么叫全父是无名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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