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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新营地选址

    “前辈,你已经决定好去哪里了吗?”
    表达完无法出海的遗憾后,小森纯打听起消息来。
    而比起大哥、首领等叫法,女警花私下里更喜欢前辈这种一板一眼的称呼。
    出了隅田川,进入荒川主水道以后,前路会有很长一段坦途。
    “中途靠岸,去一趟朝霞市。”
    林修满脸认真,不像是开玩笑。
    “这……”小森欲言又止。
    东京最主要的卫星城之一,人口密度只比核心二十三区少一些。
    又没有自然屏障可以利用。
    怎么看,都不像值得安营扎寨,长期发展的地方!
    “放心吧,朝霞不是终点。”林修知道她在想什么,解释道:“咱们的武器不行,手枪占主流,各种子弹加起来不超过两千发。”
    “所以得去一趟美军基地,好好补给。”
    “我有內部消息,那里面封存了上千套美军制式装备,弹药补给、军用口粮,更是不计其数。”
    “甚至可以得到龙骑兵战车。”
    一想到刚开启的义务兵大礼包里,有lv1战车驾驶技能,林修便愈发期待起来。
    “最终目的地,是饭能市!”
    这回小森纯眉头舒展了。
    埼玉县西南部的一个城市,位於东京西北方向,人口不足十万,註定不会有超级尸潮成型。
    且,地形多样。
    秩父山地,天览山、伊豆岳、天觉山、大高山、武川岳、棒诺折山等,可以说整个城市被低矮群山环绕著。
    如果选择在山上扎营,那么居高临下,能够轻鬆监视整座城市的尸群动向,提前探知情报。
    另外,山上並非毫无人烟,大家去了只能当一段时间野人,从零开始建设。
    岩石、水泥、坚固木材构成的现代化山中寺庙,墙体能有三米多高,厚度同样夸张。
    內部居住区,经过各种现代化改造,有发电机、水井、天然泉眼,各种食物储备。
    说实话,她认为霓虹的和尚,大概是全世界最舒服的出家人了。
    肉,吃!
    老婆?
    娶!
    孩子,给主持我多多的生!
    整个寺庙,其实是他们一代代传承下来的私人產业。
    所谓清规戒律,不存在的。
    放在古代战国时期的话,这帮人甚至会生动詮释——你要是不听贫僧的话,那贫僧只能物理超度你了。
    如果你武德充沛,贫僧一个人打不过?
    唉,我家庙小,只养了三百僧兵,一起上总可以超度你吧。
    这东西很好,与贫僧有缘,赶紧孝敬过来。
    这块地適合种田,土壤肥沃,以后归我家寺庙了。
    小森记得,她七八岁跟父母去饭能玩,头一回知道,真正有歷史传承的寺院是像欧洲城堡那样,挖壕沟、修外圈堡垒的。
    堂而皇之,把祖上放高利贷收息,奴役百姓、再养兵参与爭霸天下的事情,刻在佛祖面前。
    美其名曰请求宽恕,佛陀一定会理解苦衷。
    並且一直有传言,部分僧侣家族由於垄断死人生意,如举办法事、墓地经营,数百年积累的財富能比肩皇室。
    当然,林修可不知道这些。
    之所以选择饭能的山区,一是距离不算特別远、人口少,二是地形確实优越。
    很纯粹。
    另外……他挺喜欢高分小眾番剧《前进吧,登山少女》的,故事背景便是饭能市,精確到街道、风光、河流,严格参照现实。
    也算另类圣地巡礼了?
    眼下,听宝藏女孩小森纯这么一说,真是菩萨保佑啊。
    占山为王~
    各种东西又是现成的。
    两人交流间,顺利完成任务的无人机返航,林修完成回收后,转而鼓捣起军用弩。
    旁边,对未来心里有数的女警花,一边期待著攻略新营地,开启更加舒心的生活,一边举起望远镜,再度开始工作。
    三分钟后。
    林修来到栏杆旁,半跪著抬起mp9军用狙击弩。
    碳纤维弩身微微贴著脸颊。
    铁围栏外的人行道上,六七具穿著不同衣服的丧尸正在散步。
    “……”小森纯。
    从一开始,她就好奇前辈手里提的袋子里装著什么。
    现在知道谜底了。
    为什么他总是像哆啦a梦那样,掏出些冷门大杀器来。
    先是破开地下装备库的军用高爆手雷,再是冷门特种装备。
    “噗~”
    林修扣动扳机。
    微不可查的声音响起,钢珠撕裂空气。
    大约四十米外,正晃悠散步的禿顶丧尸猛地后仰。
    特製钢珠精准贯入左眼窝,带著强大动能,在颅腔內搅碎脑浆。
    旋即,这具尸体撞塌了旁边的垃圾箱,惊动旁边不远另外两只徘徊者,它们同步转向声源时,第二发钢珠已穿透其中一只的后脑。
    不去看战果,林修迅速將第三枚钢珠压入滑槽,弩机齿轮发出精密的咔嗒声。
    瞄准镜里,再倒地一个!
    卓晨晨:“……”
    这个刚练完反曲弓射击,找到准头的女孩,满心期待,想要来天台实战练手,狠狠惊艷某人一下,让他看看什么叫弓道部主將实力。
    结果看到这一幕,內心有点绷不住。
    脑海中更是想到了一幅图。
    魔法师哈利波特拿著两把手枪咧嘴,表情浮夸,堪称放肆抽象,底下配字:
    罗恩,这玩意儿比魔杖好用多了。
    “林哥……你还有这好宝贝?”卓晨晨快速收拾好心情,狗腿子那样,凑到林修面前,討好道:“它真好看,很帅。”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能让我试试吗?”女孩图穷匕首见。
    儼然被军弩钓成了翘嘴。
    “行,给你用五发钢珠。”林修捨不得用弩箭,哪怕它们可以反覆回收利用。
    倒是数量很多,容易在五金店获得补充的钢珠,丝毫不吝嗇。
    “啵~”
    “啵。”
    声音极低,等於静音。
    就算是加装了最优秀消声器的枪械,也不能跟这个比。
    何况,军用弩的各项参数被调整得无偏差可言,以至於卓晨晨觉得,四十米范围內,让一个没太多天赋但手足够稳的人来操作,射杀十字镜里的丧尸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以,三发三中。”
    林修笑著提议道:“试试远处那几头丧尸,七八十米,靠近有效射程的极限了。”
    “好,看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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