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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次狩猎三只狍子,夜遇美女

    赶山1957:二斤猪肉换个媳妇 作者:佚名
    第13章 一次狩猎三只狍子,夜遇美女
    “大壮,你带著大黄不要发出动静!”
    李青山提醒了一声后,便悄无声息的朝著前方狍子靠近了过去,眼神中流露出一抹锐利和小心,生怕惊动了狍子。
    野狍子的听觉十分灵敏,稍微一些风吹草动便能够发现。
    只不过这傢伙在逃跑的时候,经常会『站桩』式的停下来,观察四周,这也就有了傻狍子的称呼,別的野兽都是撒腿就跑,怎么可能会突然停下观察四周?
    这不是纯纯找死的吗?
    自己手中这把弓,大概是六十磅,狍子属於中型野物,若是想要將其射杀,最好是靠近三十米之內,將猎弓的威力发挥到最强。
    调整呼吸,没一脚小心的落在地上。
    正在啃食青草的傻狍子,没有丝毫察觉,李青山已经靠近了过来。
    五十米,四十八米,四十三米……!
    三十七米……!
    ……
    “噌!!”
    李青山尚且还未靠近到三十米时,这只野狍子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抬起头来,目光朝著李青山的方向望了过来,眼神中闪过一抹茫然和警惕。
    坏了,被发现了。
    李青山心中一紧,这边的灌木丛很高,李青山发出的声音也不大,还以为能够躲过去,悄然靠近。
    却不曾想,小看这野物了。
    趴在后面的大壮见状,也是心中一紧,暗叫一声不好。
    到手的狍子,要跑了。
    这次若是带的猎枪出来,这野狍子肯定跑不了,真是可惜了。
    这一只野狍子。
    可是足足有六十斤重啊!!
    “欻……!”
    就在李青山准备衝出去,强行射杀野狍子的时候,前面的灌木丛中,一只野兔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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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狍子见只是一只野兔,便再次低下头去啃食鲜嫩的青草。
    李青山心中悬著的那块石头,终於落了下去,再次悄无声息的靠近。
    三十米,到了!!
    拉弓,满月!
    李青山发现,刚刚差点惊扰到野狍子的那只野兔子,並未走远,而是在野狍子不远的地方也啃食起了新鲜的嫩草。
    瞄准颈部!!
    “欻!”
    一道破空声响起,李青山手中的长箭瞬间飞蛇而出,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正在吃草的野狍子尚未反应过来,长箭便已经洞穿了野狍子的颈部。
    “扑腾……!”
    野狍子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大量的鲜血潺潺流淌,迅速带著长箭朝著远处狂奔。
    可惜,没跑两步,便直接跌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李青山射出第一根箭后,並未停留,第二根长箭已经搭在长弓之上,朝著逃走的野兔子射了过去。
    又是一道沉闷的声音响起。
    第二只野兔子,同样被李青山钉死在地上,身体剧烈抽搐著,身后的大黄也在这个时候冲了出去。
    “走!”
    李青山轻呵一声,带著身后的大壮便朝著前面跑了过去。
    “山哥,你也太厉害了,这么一把弓,连狍子都能拿下?”大壮望著地上的狍子,脸上满是兴奋道:“不过山哥,这狍子怎么处理啊?”
    “看好了!”
    李青山拎著柴刀便开始上手,很快便將眼前的狍子临时处理个乾净,主要是给狍子放血,以防影响肉质,等回到趟子房后,统一將皮给剥下来,死的太久会影响皮毛。
    一箭直接命中的脖颈!!
    这种剥下来的袍子皮是最为上乘的,因为一般猎人猎杀狍子都是直接猎枪击杀,有些会直接打在身上,会將皮草打出来一个洞一个洞的,还有烧焦的跡象,实在是不討喜。
    卖相差的狍子皮,可能才不过四块多钱一张!!
    但是卖相好一些的袍子皮,可以达到八块钱左右,李青山这一张袍子皮倒是难得,十五块钱应当是没问题!!
    不过,李青山就是有些担心,这天气太热。
    会不会导致狍子肉质变质!!
    还得在趟子房旁边,挖个地窖,下次来的时候,带些盐巴出来,这样可以让肉存放的久一些。
    “山哥,这狍子太重了,咱们先扛回去吧?”大壮看著地上的狍子和野兔,开口道。
    “也行!”
    李青山点了点头,大壮当即扛起六十斤的狍子,二人先回了一趟趟子房,將狍子和野兔放好,这才继续出发。
    这一次,李青山的运气就没这么好了。
    顺著小溪走了一趟,也没发现野物,就在李青山准备离开小溪流,去钻旁边老林子的时候,胸口的玉葫芦吊坠突然微微发热起来。
    又有猎物?
    感受到玉葫芦的提醒,李青山目光连忙朝著四周环顾。
    “山哥,看啥呢?”大壮见李青山立刻警觉起来,眼神中闪过一抹诧异道。
    “沙沙沙……!”
    果然。
    树叶相互碰撞摩擦的声音由小到大,开始朝著李青山这边传了过来,李青山和大壮立刻发现了声音来源处,目光所示,两只野狍子正朝著李青山和大壮这边跑来。
    其中一只野狍子的身上,还残存著一些血跡。
    不知道如何受伤的。
    “大壮,准备好了,我把狍子放近了就射杀,你干掉另外一个!!”
    李青山长呼一口气,开口道。
    一次射出两根箭,不是不可以,但是威力锐减,猎杀野兔还可以,想要猎杀狍子就有些困难了。
    这两只狍子刚巧不巧,就是朝著自己和大壮跑过来的。
    大壮手中的长枪,只要判断得当,有机会戳中其中一只慌不择路的狍子,就算是刺不中,自己也可以帮忙容错。
    “好!”
    大壮郑重点了点头,潜伏在一旁后,长呼一口气,压制住內心的激动和亢奋,双手握住长枪的手心都开始冒汗了。
    三十米,二十米……!
    十米……!
    “欻!”
    李青山猛然从草丛中爬起来,猎弓满月,手中长箭离弦而出,紧接著抽出第二根长箭,瞄准第二只野狍子。
    “啊啊啊……!”
    大壮这个时候也突然冲了出来,手中长枪对著傻狍子的身体狠狠刺了过去。
    只听得一道沉闷声音响起。
    长枪瞬间刺入傻狍子的身体,巨大的衝击力传来,直接將大壮衝撞的朝著后方倒退几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
    手中的长枪更是脱手而出,被刺中的狍子直接跌倒在地上,不断抽搐著,死不瞑目。
    “呼呼呼……!”
    大壮大口大口喘著粗气,双臂微微发颤,肾上腺素飆升,血液都有些沸腾起来。
    李青山收回长弓,开口道:“大壮,回去了。”
    “哎!”
    大壮郑重点了点头,当即扛起其中一只野狍子,跟著李青山回了趟子房。
    李青山没想到,下午刚刚出去狩猎。
    三只狍子,一只野兔。
    这战绩,简直绝了。
    三只狍子,去掉下水內臟血液之类的东西,一只也可以到手十五块钱,三只就是四十五,还有一些野兔子。
    “大壮,这猎物有点多了,咱们带不走。”
    “你这样,现在轻装上阵,回家一趟,把你弟和你爹喊过来帮忙抬回去,我趁著这段时间在林子里转一转,看看还能不能再猎到一些猎物。”
    李青山开口道。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负重自身体重的百分之十,算是轻装上阵赶路,比如说大壮一米九五左右的身高,大概一百五十斤,这个体重在后世肯定偏轻的,但在这个年代吃不饱就很正常了。
    扛著十五斤的东西,隨便赶路,完全没问题。
    但若是负重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三十五斤到四十斤的负重,速度会下降百分之十五,一般赶路五个小时就到极限了。
    负重百分之四十以上,那就会对身体有所损伤。
    许多山地的挑工,为了生活,挑的货物甚至比自身体重都重,经常的挑著八十上百斤的东西赶路,长久下来,腰肌和肩骨都出现了变形,年纪一大,各种骨头里的疼就来了。
    以往封建社会日子不好,老人很少能活到七十岁,甚至六十岁都难以活到!
    缺衣少食,连最简单的一场发烧感冒风寒,就能直接要了人命,可能后遗症还没来几年人就没了。
    但现在生活好了,很多人都能活到七八十岁,这种后遗症会持续折磨老人。
    所以。
    大壮最多扛著四十五斤的狍子肉,也就是负重自身重量的百分之三十。
    自己一米八五,一百三十斤!
    最多负重三十九斤,而且自己身上还带著弓箭这些东西,最多也就扛著三十斤的肉回去。
    自己这两日虽然修炼炼体术,却也不可能两天內就突飞猛涨,力量大增,这是不可能的,能够炼出纯阳真气,李青山已经十分满足了。
    自己和大壮加起来,也就只能带回去七十五斤的肉。
    但是,三只袍子去掉不能吃的下水和血液后,还剩下一百五十斤,还有不少的野兔和野鸡,不可能直接扔了,必须要回去找人帮忙才行了。
    “行!”
    大壮点了点头,开口道:“山哥,要不我这一趟先带回去一些?”
    “不行,你轻装上阵,带著长枪,一定要小心周围有没有狼!”
    “这次,你把大黄也带回去。”
    李青山开口道。
    “山哥,不至於吧,现在天黑还早呢,让大黄留下来陪你好了。”大壮微微一怔,开口道。
    “你看这只野狍子身上的伤口,是狼挠的,这附近肯定是有狼的,待会把野物关在趟子房里,只要天黑我就不出来了,但是你没有地方躲著不行,更不能带猎物回去,多少还会有些血腥味,而且影响速度。”
    李青山开口道。
    “行!”
    最终,大壮点了点头,继续道:“但是大黄还是留下来吧,我和大黄不熟,万一它跑了,我还要去找它。”
    李青山点了点头。
    大壮准备好了装备后,便匆匆朝著石溪村的方向赶去,李青山则是將狍子和野物全部搬到趟子房,大门用绳子捆好,拎著猎弓出了门,打算在附近再猎杀一些野物。
    老林子里面有狼,熊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能因噎废食。
    而且狼喜欢晚上行动。
    夜晚的时候不要出去作死便是了。
    不知道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这玉葫芦吊坠会不会有预警的作用。
    天色渐渐黑了。
    这几个小时內,李青山的运气还算很很不错,又捕猎到几只野鸡,野兔和面狸!
    可惜,这一趟没遇到麝鹿,紫貂,狐狸这些高价值的猎物。
    不过,这些猎物本身就稀少,没有遇到也正常。
    趟子房外面的篝火还在燃烧,李青山烤了两只野鸡,面狸煲汤,吃饱后便开始打拳。
    拳劲呼呼作响!!
    也不知道重活一世,还会不会遇到老道士,要是这一世还能遇到,不知道老道士还会不会遇到那一劫。
    ……
    老林子內。
    一片漆黑,皎洁的月光透过繁密的大树照射下来的,只有斑驳的微光。
    灌木从中。
    时不时传来一阵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彷佛是有某些可怕的动物正在灌木丛中游走,远处更是传出阵阵野兽的嚎叫声,哀鸣声,瘮人无比。
    一双白皙的小脚,不断踩在乾枯骯脏的山地和杂草之中,有些地方甚至被划破了伤口,殷红的鲜血浮现在白皙的玉足之上。
    脚腕的脚绳上,所掛著的铃鐺在黑夜中发出清脆的银铃声。
    一只只闪烁萤光的野兽瞳孔,不断在四处浮现。
    王春晓精致的小脸上满是惊恐之色,头髮披散,慌不择路的乱跑,时不时的朝著身后望去,气喘吁吁,饱满的胸脯更是上下起伏。
    少女的本钱尤为丰厚。
    “救命……救命啊……!”
    王春晓似乎是感受到身后的危险越来越近,不断对著毫无人烟的老林子內呼救,眼泪哗啦啦的流下,心中满是绝望。
    完了。
    今天晚上,自己恐怕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不想死,自己还不想死啊……!!
    “噔噔瞪……!”
    野兽奔跑的声音伴隨著穿过灌木丛的沙沙作响,越来越近,王春晓脚下一个趔趄,当即跌倒在了地上,脚腕传来一阵刺痛。
    完了,脚崴了。
    稀疏的月光下,那只浑身满是黑毛的野狼越来越近,王春晓甚至能够感受到野狼身上传来的腥臭味道。
    双手不断扣在鬆软的土地上,想要再跑的远一些。
    可是,不可能了。
    没有任何机会了。
    要死了。
    ……
    “欻!”
    就在王春晓感觉到绝望的时候,一道黑影划过头顶,瞬间落在身后的黑影身上。
    “嗷嗷……!”
    果然。
    那黑影发出一声惨叫,一只狼腿上出现了擦伤,远处传来大黄的狂吠,李青山手持柴刀和火把冲了过来。
    “嗷嗷……!”
    野狼不甘心的发出一声嘶吼,望著越来越近的火把,还有大黄的犬吠,只得不甘心的转身离开。
    天色漆黑,李青山只能隱约看到前面有一只野兽,还有一个人。
    刚刚的那一箭,只在震慑。
    李青山没把握在漆黑,几乎看不到什么的情况下射中那只野物,也好在只是一只野物,若是野物比较多的话,李青山肯定就不出来了,也好在这人跑到了自己趟子房附近。
    火把靠近。
    李青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惊讶道:“王春晓,怎么是你?”
    “李……李青山?”
    “你怎么会在这里?”
    王春晓此刻也是一脸震惊的望著李青山,语气中满是惊诧道。
    “我在这里打猎!”
    “你呢?”
    “大晚上的你不在村子里,怎么在这?”
    “你不可能也是出来打猎的吧?”
    “不对,你是来餵野狼的吧……?”
    “哈哈……!”
    李青山望著同村的王春晓,开口笑道。
    王春晓是村子里的外来户,不过三十年前,从她爷爷那一辈便进了石溪村定居下来。
    石溪村內,主要是有两个大姓。
    一个赵姓,一个李姓,剩下的还有一些外来户。
    “呜呜呜……!”
    李青山话音落下,王春晓便忍不住痛哭起来,脱离了危险后,心中的委屈在这一刻便全部发泄而出,那哭的是梨带雨,甚是令人心疼。
    “额……!”
    “別哭了,待会把狼召回来,我可就不管你了!”
    李青山见状,开口道。
    果然。
    说到狼后,王春晓立刻停了下来,只是委屈的瘪著嘴,儘量不让自己发出哭声,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倒是惹人怜爱。
    火把的映照下。
    崩开了的纽扣,一抹雪白的沟壑映入李青山的眼帘之中。
    不得不说。
    王春晓绝对是自己见过姑娘之中,最有本钱的。
    “你看什么?”
    王春晓察觉到了李青山侵略性的眼神,连忙捂住衣领,脸上升起一抹少女的緋红道。
    “咳咳,没事!”
    “赶紧起来去我房子里躲一躲,別待会狼又回来了,刚刚是一只,待会说不得便是一群了。”
    李青山將旁边的箭捡了起来,上面还残存著一些血跡,看来是伤了那野物,不过应该是擦边伤的,否则箭不可能留下来。
    “那个……我,我的脚好像崴了……!”王春晓一副乞求的目光朝著李青山望了过去。
    “我抱……背你过去吧……!”
    李青山本想说抱著过去,但那样似乎有些不太好,太过於亲密,特別是李青山看到王春晓那纽扣都快要撑不住后,觉得还是背去比较好。
    “哦哦!”
    王春晓没有多想,在李青山的搀扶下,强撑著身体站了起来,趴在李青山的身上朝著趟子房赶了过去。
    绝了。
    极品尤物!
    就是不知道王春晓这小妮子,大晚上的跑到这老林子干什么,还跑的这么远?
    真不怕被狼给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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