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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少城主,见光死

    极限超凡 作者:佚名
    第3章 少城主,见光死
    仓库里,一切归於平静。
    老蝙蝠停止挣扎,身体萎缩,当场暴毙。
    黑暗的仓库,突然亮起一道光。
    陶源打开手机,看到了时间:2014年4月13日,星期天,晚上11点25分。
    他用手机照了照那颗血精,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嗜血衝动。
    陶源內心是拒绝的,好不容易用十字架证明了自身的清白,一旦吸了血,那他和吸血鬼也没多大区別,可以说是一丘之貉。
    內心越牴触,嗜血渴望反而越强烈。
    他抬手要扔到血精,来个眼不见心不烦,可是当他把手抬起来的时候,做出了一个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动作……一把將血精塞进了嘴里。
    入口即化,陶源还没品出味道,感受到一股能量波动。
    他从来没学过《內功心法》之类的东西,很纯粹地感应到体內多了一股能量。
    那股能量传遍全身,进行了一种微妙的强化。
    在这个过程中,他体內有个沉睡的东西,被血精能量唤醒了。
    血族搞不懂它们的种族天赋是祝福还是诅咒,此刻陶源也搞不清楚,自己释放出来的,到底是一位天使,还是一个恶魔。
    当那个东西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他最直观的感受是:我……不乾净了。
    那一瞬间,陶源想通了很多事情。
    他那种让吸血鬼都害怕的疯批行为,一部分源於他的个人经歷,另一部分源於体內封印的东西。
    还有一点,他这种没有朋友,刚来的时候不会几句洋文单词的学渣,却很受女生欢迎,总有女生主动帮他补习外语,还有洋妞邀请他参加派对。
    如今他会说流利的口语,全靠洋妞们深入地帮他补习。
    连他自己都搞不懂那是为什么,按照西洋人的审美,他算不上那种魅力四射的靚仔。
    直到沉睡的东西释放出来,陶源找到了答案。
    回过神来,陶源干了一件更魔性的事情,伸手在裤兜里掏啊掏,掏出了两个安全之套,和一包湿巾。
    他精准地找到了自己被咬的地方,打开湿巾,把滴落在地面上的血跡擦乾净了。
    隨后攥著纸巾,潜伏在阴影中,跑出了案发现场。
    孟菲斯城外,有一条大河。
    那是世界第四长河——密西西比河。
    夜色朦朧中,河边出现了高速闪烁的人影。
    影子速度快得惊人,肉眼难以捕捉。
    良久,人影停了下来,可以看见那是一个穿著白t恤、牛仔裤、脚踏篮球鞋的年轻人,用东方人的审美標准,算得上一个精神小伙。
    眼下小伙没那么精神,神態很复杂,时而癲狂,时而迷茫。
    他找了个河水相对乾净的区域,脱了衣服,突然跳进了河里。
    好像整个人都不乾净了,需要清洗一下。
    四月份的河水冰凉,透骨而来的寒意,论证著这一切都不是梦。
    泡在河里的陶源,前所未有地清醒。
    他真的遇到了传说中的吸血鬼,还完成了反杀。
    隨著他找回理智,回归现实,面临著一连串后续问题。
    他这样的留学生,居住在一个寄宿家庭。出门之前他说参加一个同学聚会,今晚不回去了,后来发生的事情,还真是回不去了。
    但凡能找到一个落脚之处,他也不会来荒凉的河边溜达。
    死了十二个人,还都是大学生,那可不是闹著玩儿的。
    如果孟菲斯的街头混混死了,警方可能只会走个过场,涉及到学生命案,一定会重点调查。
    陶源知道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但他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
    真要去报案,不止警察叔叔会盯著他,十二个死者的家属,天天都会来问候他。
    儘管陶源並不是派对的组织者,但死者家属可不会这么想,失去至亲的家属们,会把他当成罪恶的源头,到时候陶源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了。
    牵涉进了这样的大案子,就算警方找不到证据,也会把他列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下一步就是有关部门將他遣送回国。
    陶源本来就背著神经病的名声,再扣上一个嫌疑犯的头衔,还牵涉到十二条人命,他回去之后,会成为父老乡亲眼里的怪物。
    到那时候,他无法想像父母將承受怎样的压力。
    “想想办法,製造不在场证据。”
    “打死也不能承认,我去过那场派对。”
    “我跑得那么快,连脚印都没留下,不一定能查到我身上。”
    “对了,本来就是阿曼达半路上叫我去的,没留下电话、简讯记录。”
    “这里面,有操作空间。”
    “警方问起,我就说自己过了m桥,去了西孟菲斯。”
    陶源也是头一回碰上这种事情,根据自己看过的破案美剧,一步步推敲起来。
    借著月光,他看向了一座大桥。
    m桥全称是埃尔南多·德索托大桥,横跨密西西比河,连接了两个孟菲斯,一个是田纳西州数一数二的大都会孟菲斯,另一个是阿肯色州的西孟菲斯市。
    有位去年毕业的学姐,就在西孟菲斯工作。
    陶源和那位学姐深入交流过几次,感情还可以。
    如果只是帮忙圆个谎,应付一下寄宿家庭那对夫妇的盘查,学姐一定会帮他。但涉及到十二条人命,一旦学姐看了新闻,很难不把他当成杀人狂魔。
    “这法子不靠谱,事情一曝光,学姐会成为第一个报警抓我的人。”
    “本来我不是凶手,这么一折腾,反而更像个凶手了。”
    “到底该怎么製造不在场证据?”
    陶源从河里爬起来,胡乱穿上衣服,坐在河边草坪上沉思。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天一亮,血案现场很快就会被发现,各种麻烦接踵而来。
    他身上的河水没擦乾,夜风吹来,浑身都凉颼颼的。
    压力衝击之下,陶源表情变幻莫测,又露出了那种让吸血鬼都害怕的神经质笑容。
    他顛了,他又顛了。
    他盯著地面上的影子,自己骂自己:“蠢货,你这叫先入为主,做贼心虚。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去过血案现场,別人根本不知道。”
    “孟菲斯治安有多差,你心里没点数吗?警力严重不足,没空去管你。”
    “自乱阵脚,难成大器,给老子支棱起来!”
    骂完自己,他进入了一种莫名的稳健状態。
    拿起2014年很新潮的爱疯5s手机,他还有空看妹子发来的讯息。
    “少城主,我想你了,能陪我学外语吗?”艾米丽发来一条消息。
    “少城主,来找我,今天我安全期。”特蕾莎发来的信息量很大。
    “少城主,晚上陪我看场电影吧,看完一起学外语。”发这条信息的丽莎是个黑白混血。
    “少城主……”
    翻了八条信息,陶源有点烦。
    他不喜欢“少城主”这个称呼,偏偏他爸是开洗脚城的。
    陶源老家没有那种样百出的party,刚来孟菲斯的时候,他对各种美式派对很感兴趣,跟著同学和篮球队友去过很多次派对。
    大一的时候他太天真,派对上被人灌醉了,说出了自己家里开了两座洗脚城。从那以后,很多同学都叫他少城主。
    也是从那以后,很多学姐都喜欢帮他补习外语。
    洋妞们跟他接触久了,渐渐发现,其实少城主还挺有钱的。
    此时此刻,陶源挑三拣四,决定找一个懂得欣赏他內涵,不叫他少城主的洋妞。
    还真找到了一个,名叫雪莉,两年前毕业了,在纽约工作。
    雪莉给陶源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那位学姐证明了阿美瑞克也有善口技者。
    纽约和孟菲斯相隔上千公里,陶源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雪莉,没想到今晚九点多,雪莉发来一条消息:“学弟,我来孟菲斯出差,聚一聚吗?”
    陶源选定目標,打了个电话过去:“学姐,寄养家庭的格林夫妇管得严,我等他们睡著了才翻墙出来的。你在哪里,我马上过去找你。”
    说完这话,他自己都震惊了。
    从前他要么高冷,要么瞎说大实话。
    而现在,他居然学会编瞎话了。
    这就是融合了內心深处释放出来的东西之后,產生的变化。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说真话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信,还把他当神经病。
    如今假话一出,雪莉不仅信了,感动得都要哭了:“你这傢伙,人家还以为你不想理我呢。我在老地方,快来。”
    “20分钟就到。”
    陶源掛了电话,消失在夜色中。
    孟菲斯很多街道,晚上十点以后几乎没有行人,店铺都打烊了。
    这样的冷清,足以说明治安问题。
    陶源反而很享受这样的冷清,在夜色中留下了残影。
    他比坐计程车还快,一路避开监控摄像头,化身为暗夜中的独行者。
    不到20分钟,抵达了目的地。
    老地方指的是丘比特酒店,以情侣套房而闻名,很多学生族觉得这地方太奢侈,但少城主的作风,一向是不选对的,只挑贵的。
    当年第一次来这里,雪莉就被他的出手大方给打动了。
    这里是他们第一次互相学习,互相文化输出的地方。
    也是第二次,和第三次交流的老地方。
    午夜时分,坐在酒店大堂沙发上等他的雪莉,笑容满面地站了起来。
    波浪卷的褐色长髮,迷人的黑裙,多了几分职场女性的魅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老美人民心目中的hot girl。
    “咳咳。”
    看到雪莉拉著陶源要进电梯,前台值夜班的黑人大叔乾咳了一声。
    陶源当场就懂事了,塞了50美元小费过去。
    黑大叔也懂事了,笑得露出一口白牙:“enjoy your night。”
    就这样,陶源没登记就进去了。
    到了房间里,体內那股狂躁情绪,还没有消失。
    吸收血精之后,能量衝击太大,他从河边跑进城里,超过二十公里的马拉松,正常人早就累趴下了,可他居然还没有完全消化那股能量。
    隨著剧烈运动,血精能量反而扩散开来,涨得他浑身难受。
    陶源判断出自己身体强度有限,消化不了,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
    眼下机会来了,重新证明自己的机会也来了。
    雪莉人品不错,能守得住秘密,但人无完人,她有个缺点:学习兴趣太浓。
    一学习起来就收不住,动不动连续学习五个小时。
    陶源这样的学渣,哪能学习这么久,两个小时就顶天了。
    当年他学了第三次之后,告诫自己事不过三,再也没有勇气学习第四次。
    今晚他要挑战自己,用全新的超凡者身份,认真学外语。
    他沉浸其中,学习使他快乐。
    雪莉更加快乐,感觉陶源变了个人似的,学习热情空前高涨,精力也空前充沛,也不知什么时候练出了八块腹肌。
    快乐的时间,总是很短暂。
    早上8点30分,闹钟响起。
    陶源唰地跳了起来,现在是星期一了,他得去学校上课。
    洗漱后他没吵醒熟睡的学姐,躡手躡脚出了门,刚走出去就头晕目眩。
    酒店房间里窗帘紧闭,阳光並不强烈,陶源起床后没感觉到什么地方不对劲。走到外面的过道上,一缕阳光直射过来,那感觉就太强烈了。
    陶源当场就有一种蒸桑拿蒸晕了的感觉,四肢乏力,脑袋里晕乎乎的。
    他咬了咬牙,飞快衝进电梯,情况稍微好了一点。
    那种躲避阳光照射的亲身经歷,十足的见光死。
    陶源站在电梯里发蒙,自己和吸血鬼一样,惧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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